原標題:稅收征管法修訂草案或年內提審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渠道獲悉,《稅收征管法》的修訂工作在國務院層面已經進入尾聲,最快有可能在今年年底提交全國人大。至此,修訂工作已長達七年的《稅收征管法》有望正式出臺。該法的修訂將建立針對自然人的稅收征管制度,專家認為,修法實質上為下一步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的改革奠定征管基礎,程序法與實體法相輔相成,推動我國稅改駛入快車道。
記者獲悉,11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召開稅收征管法修訂專家論證會,會議由國務院法制辦財金司主持,包括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員和多位稅法專家在內的業內人士參與了修法論證。“我估計這可能是《稅收征管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之前最后一次聽專家的意見。按照程序,最快今年年底可能會上國務院常務會,然后提交全國人大。如果進展慢,明年初也應該提交人大,4月份可能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據權威人士透露。
我國《稅收征管法》于1993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在1995年和2001年進行了部分修改,目前使用的《稅收征管法》是2001年4月在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接近15年未修訂,該法在許多方面滯后于社會經濟的發展。2008年國稅總局成立稅收征管法修改工作小組,正式啟動修訂工作。
2013年6月7日《稅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向各界征求意見。(下轉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