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上媒體發表的一篇《浙江投資近9億省道被2棟釘子樓“腰斬”》圖文報道引發關注。報道所涉及的浙江永嘉縣12日通過官方網站作出說明,稱7戶拆遷戶訴求過高,遠遠高于市場評估標準,并提出增加安置面積等要求,致使仍未與該7戶拆遷戶達成共識。將繼續深入做好拆遷戶的思想工作,盡快與其達成拆遷安置協議。
據永嘉縣相關部門介紹,41省道南復線永嘉巖頭至大若巖段工程屬浙江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途經兩鎮19個行政村,路線總長約15.16公里。目前,該項目已基本完成路基、路面工程建設,正處在竣工驗收資料整理階段。為了有效緩解春節期間的交通通行壓力,于2015年2月11日對該道路進行試通車,并在試通車之前已對該拆遷地段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有關拆遷安置情況,永嘉縣在說明中稱,拆遷主要涉及巖頭鎮溪南村和大若巖鎮九房村,共計27戶51間。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永嘉拆遷安置補償政策,在市場調查和征求村民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示。
據介紹,從2011年3月至今,其中的20戶拆遷戶均已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自愿拆遷完畢,并得到妥善安置。目前,仍剩巖頭鎮溪南村7戶9間房屋未簽訂拆遷補償與安置協議。對此,巖頭鎮政府會同指揮部和村兩委,以及動員相關利益人的親戚朋友、宗室叔伯等社會關系對拆遷戶做了多次思想工作。但由于該7戶拆遷戶訴求過高,提出遠遠高于市場評估標準和增加安置面積(遠遠超出相關補償安置政策的標準)等要求,致使仍未與該7戶拆遷戶達成共識。此后,永嘉縣啟動集體土地涉及房屋補償的征收程序,并同步推進安置房審批建設,于2014年3月完成安置房項目審批。
對“釘子樓”阻攔省道的問題,永嘉縣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深入做好拆遷戶思想工作,盡量爭取他們的理解與支持,盡快與該7戶拆遷戶達成拆遷安置協議,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繼續做好依法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