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近日對記者表示,今年全面推行大病醫保制度。
“全面推行這一目標有兩個層面,一是各地全部出臺政策,二是全部實施政策并開始支付待遇,我們的理解是年內至少完成層面一,力爭完成層面二。”一位政策層人士表示,大病醫保覆蓋的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和新農合參合人員,資金也來源于這兩項基金,也就相當于已經完成了參保和籌資的階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實現由商業保險公司支付待遇。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即大病醫保)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從全國看,目前已經有一半地區可以實現參保人員待遇支付。根據保監會披露的數據,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醫保已在27個省開展了392個統籌項目,覆蓋人口7億人。
不過,在推進的進程中,對患者方面的約束是大病醫保設計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封進表示,在醫保報銷比例比較高的情況下,病人對醫療費用變得不敏感,無論是否需要,對昂貴的藥品和治療方案的需求都大幅增加,要分清楚合理和不合理的治療非常困難。而且,很多情況下,醫療費用越高,報銷比例也越高,這種安排進一步助長了人們選擇高費用的治療方案,是醫保支出大幅上漲的主要原因之一。“這是大病醫保面臨的困境,還有待通過設計更為精細化的保險報銷規則緩解這一矛盾。”封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