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周寶玉)近期,市衛生計生局制訂下發了《商洛市常見病種分級診療指南》,確定了7個專業21個專科163種疾病診療目錄和轉診目錄,要求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統一從2016年1月起實施。
《商洛市常見病種分級診療指南》以商洛市轄區內常見病、多發病為重點,依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水平的現狀,參照省衛生計生委制訂的《陜西省常見疾病分級診療指南》,在各縣區衛生局和市直醫療機構分類編制的基礎上,經市常見病種分級診療指南工作專家技術委員會討論審定,市衛計局研究分類制定了市級醫院、縣級醫院及鎮衛生院等三級醫療機構的163種疾病的診療、轉診目錄。三級醫院主要診治疑難危重患者,嚴格控制不在本院診治范圍患者診治;二級醫院主要收治較重常見病、多發病治療;一級醫院主要收治常見病、多發病以及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65歲以上老年人、5歲以下嬰幼兒、孕產婦、精神病、重大傳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可就近選擇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醫療機構直接就診。對急性中毒的病人,首診醫院予以對癥處理或轉診;對不具備搶救條件或無法確診的疑難、危重病人,由首診醫院派專人護送轉診至上級醫院。惡性腫瘤病人轉至具備條件的醫院規范診治。對未經轉診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的非急危重癥患者,下調報銷比例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