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稱計生與入學不得“掛鉤” 深圳市教育局稱目前“掛鉤”符合省內政策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廳長羅偉其明確表示,禁止將入學和計生證明“掛鉤”,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反復強調“脫鉤”政令之下,是大部分地市仍然緊密“掛鉤”的現實,人口與教育大市深圳亦在其列。深圳市教育局表示,非深戶子女在深接受義務教育需要提供計生證明,深戶則不需要提供,該做法符合省內關于流動人口管理條例。
有專家表示,此項入學“門檻”基于深圳人口特殊結構,想要馬上“脫鉤”并不容易,需要教育與計生部門的合力協商;也有專家認為,此種矛盾的根本解決在于改變義務教育經費由各地市負擔的現狀,建立由省內統籌,中央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的經費體系,逐步促進教育均衡,保證每個人平等受教育的權利。
廣東省教育廳: 不得“掛鉤” 但可“一市一策”
今年4月,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教師李潤發向全國各省級衛計委和教育廳發出政府信息公開表,要求公開教育與計生“掛鉤”的文件及政策依據。廣東省在答復中明確表示,要求不得以計生證明為孩子的入學前提;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廳長羅偉其再次明確表示,禁止將入學和計劃生育證明掛鉤。
此前,省教育廳曾表示,依照《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不能提供其父母計劃生育證件等為由拒絕適齡兒童入學;教育部發言人也曾公開表示,現行法律政策并沒有義務教育入學與計生相掛鉤的規定,各地均應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三令五申”在現實面前并無實效。資料顯示,廣東全省21個地級市中至少超過半數仍將二者掛鉤,深圳亦在其列。對此,廣東省教育廳表示,統一要求不能把計生證明跟入學掛鉤,但對于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則由各市制定相關政策,實行“一市一策”。
記者調查:二者仍掛鉤 提供計生材料“積分”會略高
據深圳市教育局日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市共有109732名適齡兒童申請小一,比去年增加了16%。其中,深圳戶籍兒童有42681人,約占38.9%;非深戶籍兒童67051人,約占61.1%;非深戶籍兒童占據全市義務教育階段70%的學位,公辦學校55%的學位提供給非深戶籍兒童。
去年開始深圳各區依據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原則,結合各區實際實行積分入學辦法。今年小一招生對象需滿足年滿六周歲,有學習能力,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深圳市戶籍兒童;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規定,且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3.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的人員子女。
記者調查數家深圳地區小學發現,今年申請學位仍然需要提供相關計生證明材料。
“提供計生材料是教育局發布正式文件的要求,各個學校都在照此執行。”南山區華僑城小學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積分入學時對同情況孩子的“分類”不同,提供計生材料的要求也不同,總體而言提供計生材料的孩子“積分”會略高一些。
“設立門檻可能與目前教育不均衡有關。”該名負責人表示,計生材料與入學掛鉤是一種變相的分流學生的做法。因為教學資源的緊張和不均衡,出現有的學校擠不進、有的招不滿的現象,“我們學校連年火爆,今年已經從原來的6個班增加到8個班,還是無法滿足需求。”
市教育局:非深戶提供計生證明合規
深圳市教育局表示,目前對于深圳戶籍和非深戶籍適齡兒童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條件要求并不相同。對于深圳戶籍兒童,需證明身份、年齡和家庭住址等主要信息;對非深戶籍兒童,則執行深圳市政府“1+5”文件,其中一項要求提供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此項規定依據何在?據了解,2009年出臺的《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應當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對待。
由此,“1+5”政策對于非深戶兒童的制定依據即來自該項全省條例中對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明確要求。
前日,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長范坤又公開表示,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和《深圳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依據“1+5”文件非深戶人員在深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之一是需要提供計生證明,深戶則不需要提供。
專家:深圳人口嚴重倒掛 想馬上脫鉤不容易
深圳市政協委員朱克恒認為,深圳市目前實行的“1+5”既符合省內相關條例,又是目前的現實環境所致,“深圳嚴重的人口倒掛,在全省乃至全國都是很有特殊性的。”朱克恒認為,外來人口較多,深圳地區義務教育資源相對優質,若沒有任何“門檻”和“條件”,義務教育學位壓力或將猛增,目前現狀也許無法滿足學位需求,想要馬上脫鉤并不容易。
“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教育、入戶、就業等方面都是在配合衛計部門工作。”在朱克恒看來,該問題的出現還牽涉到計劃生育部門。
朱克恒認為,計劃生育證明材料與其他事項掛鉤之所以受到詬病,一部分原因在于計生材料辦理的繁瑣和費力,辦理證明提供的一些材料可能還要去原戶口所在地辦理相關證明手續,這讓已在深圳工作生活的人感到非常麻煩。
“是否采取相關計生措施,去醫院一查便知。”朱克恒認為,計生證明材料應該在本地就近辦理,各地計生部門應加強聯動,簡化流程加快辦理效率。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是否“脫鉤”矛盾來源于政策的模糊,一方面原則上規定公民都享有平等地受教育的權利;另一方面在具體實行中,又給各地市提供了“一地一策”比較寬松的自由裁量權和政策依據,“兩邊都有理,無法問責。”
在熊丙奇看來,其根本問題在于目前義務教育經費主要由地市政府承擔,對于支付更多外來人口子女教育經費并無政策激勵和利益沖動,根本是錢的問題。在熊丙奇的設想里,應改為省內各自統籌教育經費,使全省內的義務教育資源和水準大致相當,同時中央層面要加大教育經費轉移支付力度,減輕地市經費負擔,逐步實現教育均衡。(記者潘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