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清華開始試行的人事改革制度中規定,講師、副教授在規定時間內學術成果不足以提高職稱,應自行走人,即“非升即走”,后來調整為“非升即轉”。2014年4月,清華大學決定不再續聘外文系講師方艷華后,收到了來自世界各地畢業生、共計50多封4萬余字的請愿書,希望將這位“因全身心投入課堂教學導致科研成果不足”的老師留在教學崗位。目前,方艷華已與校方達成一致,轉崗為職員。
大學老師應該重科研還是重教學?事實上,這是一個偽問題,因為重研究與重教學本質上并不矛盾。老師通過提升科研能力等,是充實自己,老師充實了自己,也才能更好地教育學生。但因為大學老師的時間與精力等畢竟有限,重科研與重教學在現實中,又往往是有所側重的。而清華大學“非升即走”的人事管理模式,明顯有引導老師重科研的意思!
“非升即走”制度的出發點和管理初衷無疑都是好的。但如果具體執行中過于死板,則明顯就會偏離教育的本意和大學的精神。
首先,何謂老師?老師是傳授文化與技術的人。古語則云:“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由此可見,“傳道”乃是老師的第一責任,作為老師,也有必要先在完成了教育與教學任務之后,再去搞科研之類。因此,以“科研成果不足”對老師進行轉崗甚至辭退,明顯不妥!
其次,何謂教育?教育是有目的地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大學教育則明顯是針對大學生身心發展的教育與教學。離開了教育與教學,教育也就不能稱其為教育。如果老師一味地投身科研,天天都寫論文求發表,勢必會偏離教育與教學的目的,這不是教育的本義!
再次,何謂大學?大學是一個高等教育機關,其有提供教學條件和研究條件兩大職能。而且這兩大職能中,提供教學條件是基礎,其次才是提供研究條件。一個大學,如果將老師的科學成果等看得過重,多少是有些本末倒置的。
老師是知識傳授者,不是專業研究人員,也不是專職論文作家,能教育好學生的老師,就是好老師,而研究成果斐然,但卻教育不好學生的老師,其最多只是一個好研究者,而不能稱為是好老師。就此而言,大學針對老師的人事管理制度,還需以教學為主,以科研為次而制定和實行。至少,不能一味地以“非升即走”的管理模式,逼老師扔下學生,重科研而輕教學,放棄“傳道講臺”,而將教學、將大學當成“研究平臺”“加薪平臺”“職稱平臺”甚至是“升職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