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區兩會上,自治區民政廳廳長格桑仁青介紹,去年我區民政工作取得較好的成績,今年將進一步完善機制,開展一系列的民政工作。為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發揮重要作用。
63所集中供養機構 其中48所已開工建設
據格桑仁青介紹,2014年我區民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尤其是在五保老人及孤兒的集中供養方面,“截至去年年底,規劃的63所集中供養機構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48所集中供養機構已開建,‘十二五’規劃的17所老年福利院也有14所開工建設。”
格桑仁青表示,孤兒集中供養方面,共規劃了9所地(市)兒童福利院和1所自治區兒童福利院,目前已有山南地區兒童福利院和拉薩市兒童福利院2所地(市)兒童福利院建成,其余7所地(市)兒童福利院也已開工,自治區兒童福利院一期工程已完成,二期工程正在建設當中。
“目前,山南地區兒童福利院收養率已達到100%,拉薩市兒童福利院也達到了80%左右。”格桑仁青說,今年雙集中供養工作仍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自治區要求,今年年底,有意愿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在縣級以上實施集中供養率達到100%,孤兒在地(市)以上集中供養率達到100%。
18歲以上在校孤兒 仍可領取基本生活費
格桑仁青告訴記者,從2015年1月開始,我區還實施了一項新政策——年滿18歲在校孤兒仍可領取基本生活保障費。“之前規定年滿18歲的孤兒就不再供養,但經過我們調查,發現一些年滿18歲的孤兒仍在讀書,沒有能力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費用。”格桑仁青說,現在,18歲以上在校孤兒,分散供養的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養的每人每月1000元,按照要求,到今年年底孤兒的集中供養率要達到100%,屆時所有孤兒將享有同樣的供養標準。
大病醫療保障 建議進行民政救助
去年我區低保標準線是1950元,即人均年收入低于1950元的可認定為低保對象。自治區民政廳出臺專門的核對辦法,對參保的低保家庭進行調查,通過調查排除了不少錯保、漏保、人情保的情況。
據格桑仁青介紹,目前我區針對農牧區的情況,醫療保障分三步走,第一步是自治區衛生廳的醫療保障,第二步是我區商業保險,第三步才是民政救助補助,“現在的民政救助補助一年最高可報6萬元。”
此外,格桑仁青表示,我區大病醫療救助還需完善,自治區民政廳起草了相關意見,建議對比較嚴重、花費金額巨大的疾病進行民政救助。(記者 習淑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