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吳志立
近日,一則舉報廈大人文學院歷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吳春明猥褻誘奸女學生的帖子在網上瘋轉,文章披露該教師以指導論文或保研保博為名,成功誘奸多名女生,并曝光多張該教師在酒店的照片。12日,廈門大學就此發表聲明,稱已開展調查,涉事教授被中止導師資格。(7月13日《長沙晚報》)
廈大似乎進入了多事之秋——校長“一個人的食堂”還沒過去,“防獸必讀”又牽出了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教授誘奸事件。但正如爆料女生所言,此事并非針對整個學校,而是申討當事人惡行。
東窗事發的固然是吳教授一人,但誘人失范的又何嘗不是高校的學術與道德生態。從法理而言,或許誘奸只是道德詞匯,并不構成犯罪,但事件中有待證實的幾個細節,尤令人浮想聯翩。譬如博主“青春大篷車”在文中披露了吳春明以學術經費開房一事;又譬如,吳春明得手后常對女學生以畢業工作保研保博為名,或利誘或威逼,而被其利誘、威逼就范者竟大有人在。游戲規則貌似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但堂堂科研經費,竟然可以移花接木拿來“開房”,這中間豈無門道?一個博導,在決定學生學術科研生涯上的能量如此巨大而不受約束,這是不是等于賦予了他(她)無限大的合法傷害權?
顯然,博導誘奸事件雖然是“一個人”的問題,但它背后卻折射出“一群制度”的潛在兇險。說得更明白一點,它是制度問題在道德層面的惡性爆發:一者,從科技部部長萬鋼對科研經費“惡性問題”連說兩個“憤怒”,并表示“痛心”和“錯愕”,到廣東科技系統多名高官落馬……科研經費已然成為唐僧肉,而教授腐敗不輸官員的事實也在這起誘奸事件中窺見一斑。二者,一個教授竟然可以執掌一群女學生的前途與命運,這種高度集權又缺乏監管的學術機制,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教授治校,更沒有對等的學生自治機構來平衡膨脹的行政權力,結果,學生自然有可能淪為刀俎上的魚肉。
這兩年,六所高校公布了“大學憲章”,為各自學校立了“家法”,但整個高校改革的一攬子規劃,依然“在路上”。大學女生權益不能靠“防獸必讀”來保護,中國高校的治理格局與質量,也不能總寄托在教授的德行操守上。教授誘奸事件的真相固然需要徹查,但更須明確的是,一切訴諸體制的變革,才是真正逆轉權益失衡的力量。(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