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邁縣永發中學校長、黨支部書記顏曉霞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澄邁縣紀檢部門給予黨紀處分。
經查,2013年9月中旬,澄邁縣永發中學在全省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治“庸懶散奢貪”不良風氣的形勢下,仍頂風違紀,購買200多盒月餅,發放給全校70多名教職工。
顏曉霞的行為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關于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規定、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嚴明紀律廉潔過節的通知》關于“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的規定,已構成違反廉潔自律錯誤。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澄邁縣紀委給予顏曉霞黨內警告處分。(記者李學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