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的全國器官移植大會上,針對當前我國器官捐獻和移植現狀,大會通過了“杭州會議決議”。該決議將作為全國各器官移植醫院和醫務人員的執行指南和要求,對執行不力者,醫院將被取消器官移植資質,醫務人員將被吊銷行醫資格。
決議要求全體器官移植醫務工作者嚴格遵守我國六年來頒布的一系列有關器官捐獻、移植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堅定不移地依法推動和完善器官捐獻和移植體系;要求所有器官移植醫院嚴格遵守今年8月頒布的《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確保符合醫學倫理學的器官來源,并嚴格遵循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獻器官的中國三類標準流程。
決議還明確指出,將建立完善的器官獲取組織和專業的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隊伍,嚴格使用中國人體器官分配和共享計算機系統實施器官分配,充分發揮中國紅十字會的作用,確保公開、公正、透明的器官獲取與分配,以及合情、合理、合法的人道主義救助。
據介紹,全國共有169家醫院獲批開展人體器官移植項目。“杭州會議決議”出臺后,我國器官移植領域將面臨“重新洗牌”,對于違反該項決議的醫院,或將取消其器官移植資質,同時鼓勵其他有資質的醫院,廣泛開展心臟死亡人體器官捐獻工作。
據透露,自2010年啟動捐獻試點工作以來,截至今年十月底,全國已實現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獻器官1161例,捐獻大器官3175個。隨著我國器官移植事業的改革和推進,將進入一個以公民自愿捐獻器官為主要器官來源的新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