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可能會對其傳統的商業模式做出一定的調整以俏皮“粉色胡須”亮相世人的Lyft在紐約市剛剛經歷了一次重大打擊。當地時間7月11日,紐約市司法部檢察長與出租車和豪華轎車委員會(TLC)表示,紐約州最高法院已經通過了他們的臨時禁令申請,禁止Lyft在紐約市提供汽車共享服務——理由是,Lyft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當地的交通法規要求,可能會威脅紐約市的公共交通安全。
故事起因是,7月9日汽車共享服務公司Lyft在官方博客上宣布將于11日正式進入紐約市,首先在布魯克林區和皇后區提供服務,紐約市民可以在兩周內免費乘坐Lyft的汽車,而且Lyft也計劃于11日晚7點在布魯克林區舉行盛大的線下聚會。
現在,Lyft的計劃戛然而止。
Lyft被禁了嗎?
面對紐約市司法部檢察長和TLC的禁令言論,Lyft卻有另一種說明。Lyft發言人Erin Simpson表示,目前并沒有看到任何禁令,實際情況是法院推遲到14日再做判決。Erin Simpson稱紐約市司法部檢察長和TLC的言論是一個“故意的錯誤聲明”,目的是為了打擊Lyft。
另一邊,司法部檢察長Eric Schneiderman和紐約州金融服務廳督察長Benjamin Lawsky則表示,法院已經同意了禁止Lyft在紐約市提供服務,而雙方下周回到法院討論的是,是否禁止Lyft在紐約州其他城市提供的服務,如水牛城和羅切斯特。
Lyft面對的禁令風險并不是突然的。早在9日當天Lyft宣布將要進入紐約市后,紐約TLC就曾警告過Lyft的司機,在紐約市提供個人的汽車共享服務是違法的,一旦發現將處以最高2000美元的罰款。
仍然是“威脅公共交通安全”的理由,但在博客中,Lyft有不同的看法。Lyft稱,率先在紐約市五個區之中的布魯克林區和皇后區開展服務,正是出于改善紐約市公共交通的考慮:事實上,這兩個區的公共交通遠落后于紐約市的其他地區——現在僅有一條地鐵線路完全經過這兩個區,而且紐約市95%的出租車接客發生在曼哈頓或機場。
Lyft還指出,Lyft為紐約市民提供了一種安全的、可負擔的替代交通方式,重要的是這一切都是由紐約人服務于紐約人(for New Yorkers and by New Yorkers)。
但是,很顯然這番美好的“說辭”并未打動當地監管部門,目前雙方各執一詞,只能等待14日的法院的再次協商判決。
Lyft的“曲線救國”
對Lyft來說,與紐約市監管機構糾纏爭執并不是一件好事。之前,Lyft公司聯合創始人John Zimmer曾認為,這(進入紐約市)是一個巨大的機會。目前,Lyft已在美國66個城市提供了服務,包括舊金山、洛杉磯和華盛頓特區。它在紐約的最初計劃是先針對布魯克林和皇后區,然后擴大到曼哈頓等其他地區。
現在,Lyft這一美好愿望只能暫時擱淺了。為了盡快能在紐約市正式落地,Lyft開始尋找“曲線救國”的方案。Erin Simpson說,“我們同意州最高法院所說的推遲P2P的服務模式。如果能夠得到紐約市TLC的審批通過,即使是改變Lyft的服務模式也可以。”
這就意味著Lyft可能會對其傳統的商業模式做出一定的調整,以符合紐約市監管機構的要求。這早已有先例,Lyft的競爭對手Uber之前也曾花費一年時間與紐約市監管機構協商談判,結果是Uber放棄了傳統的共乘模式——即每個人都能兼職司機的“共享經濟”被擱淺,轉而選擇與持牌出租車公司合作。
由于與監管機構長時間的糾纏,Uber在紐約市失去了先發優勢,而不得不與類似的Hailo和Taxi Magic展開競爭。此后,在與紐約市當局的政府關系協調過程中,Uber明顯靈活了許多。今年5月份,Uber就曾聘請前紐約市TLC政策和規劃局副局長Ashwini Chhabra作為其政策發展和社區參與的負責人。
現在,同樣準備棄車保帥的Lyft,如何與紐約市監管機構盡快達成一致,落地開展服務依然是擺在其面前的一大難題。在Twitter上,Lyft為7月11日線下聚會貼出的大幅“Lyft Love in NYC”的宣傳語,現在看來顯得有些“落花有意流水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