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資金如何管
中央財政科研資金“盤子”定好后,錢怎么管?“國家將財政資金通過科研項目的方式支持科研人員從事科研活動,按照科研活動規律安排科研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最大限度地將經費使用權下放給各科研單位,以滿足科學事業發展的需要。”科技部科技風險開發事業中心處長溫強說。
開展科研的過程中,科研經費管理如何尊重科學規律、適應科研活動的實際需求?這成為當下人們關心的問題。溫強告訴科技日報記者,首先,拿到科研經費以前,各科研單位會按照實際需求提出經費預算申請,并進行預算評審。“有些人誤認為評審項目的專家團隊都是不了解科學研究的財務專家,其實不然。參與評審的專家以項目所在領域的技術專家為主,且多為一線工作的科研人員,他們對項目的研究內容和技術路線都非常熟悉,能夠結合自身的經驗提出評審意見。”溫強說,“對于一些水分比較大的預算,專家團隊會在不影響項目任務完成的前提下,把不相關、不合規、不合理的預算減掉,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并不是按照一定比例簡單核減預算,有些科目,比如勞務費,并沒有比例限制。”
“預算被確認后,科研單位對經費使用是具備很大的自主權的。”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科技投資研究所所長郭戎說,“考慮到科研不同于建筑工程,蓋一座房子可以預知每一項開銷,而科研活動往往存在不確定性,有時甚至可能要轉變技術路線,因此改革以后的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允許單位調整經費支出,‘十二五’期間已經把材料費、測試化驗費、燃料動力費用等大部分支出的調整權限都放給科研單位。”
科研人員擔心,經費使用更多地重視購買設備、材料,卻沒有對科研人員的智力投入進行補償,“吐槽”科研經費“見物不見人”。對此,溫強表示,現在的資金管理辦法比以往更加注重科研人員的勞動成果,單獨設立了績效支出的科目,允許科研單位結合一線科研人員的實際貢獻安排支出。
科研單位完成項目任務目標之后,管理部門在進行技術驗收的同時,還要對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財務驗收。溫強表示,管理部門委托具有科研經費審計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是對國家的錢、納稅人的錢負責。科研單位在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若違反了規定,科研單位必須及時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完成整改,勢必無法通過財務驗收。但他同時表示,之所以將經費使用權最大限度地下放給各個科研單位,就是希望科研單位可以發揮經費使用自主權,為一線科研人員做好服務。“科研項目管理也需要與時俱進,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科研單位應該為科研人員做好‘后勤’工作,避免讓科學家用過多的精力搞財務,這樣才能讓他們安心做研究。”
近日下發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監督工作暫行規定》中提出,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將信用等級作為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遴選、項目立項及資金安排、專家遴選、監督支撐機構使用等管理決策重要參考。
對此,溫強表示,這也是目前我國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的一個進步。“從前結余資金需按照原渠道交回,而今,按照《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根據科研單位信用記錄情況,對于信用良好的單位,結余資金可以留給單位來統籌安排,有效避免從前‘結余資金突擊花’的情況。”(劉曉瑩)
(來源: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