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讀賣新聞》10月11日報道,近日,日本厚生勞動省就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對赴日研修生做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16%的被調查者表示,在赴日本之前均在本國支付了“保證金”。
據報道,保證金是為了防止研修生到日本后從實習地方逃走而設置的,一般都由本國征收。實際上,日本為了保障研修生利益,2010年禁止了對保證金的征收,但此后仍沒遏制住這一不良現象。
外國人研修制度自1993年開始,目的是為發展中國家年輕一代提供在日本工作機會的同時,也能使其掌握為本國發展做出貢獻的技能。然而,研修生為了可以在日本繼續長期工作,從實習地方逃跑、非法滯留的事件屢見不鮮。因此,本國的中介機構、政府相關的送出機構等以“保證金”之名收斂錢財之事也不斷增多。
此前就有許多研修生因交納保證金遭受損失的案例。2011年3名在日中國研修生根據《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來到日本的,無故被日方企業解雇。而在3人赴日前,中國方面的派遣機構還涉嫌違法收取保證金等,這一系列行為都給實習生造成了精神以及經濟上的損失,因此3人提出了賠償要求。
據悉,2010年7月修正的《外國人技能實習·研修制度》中已經明確派出機構不得收取保證金,但是“外國勞動者奈良保證人銀行”的事務局長山本直子指出,“中國國內環境差別很大,尤其一些貧困地區的人,寧可借錢也想通過這個制度赴日。現實很難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