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一名富少因在英國倫敦酒駕被罰2年不許上路。主法官西蒙·埃利婭24日宣布判決后警告被告:“你不得在公共道路上以任何方式、任何形式駕駛任何機動車,即便是除草機也不行,否則將會被帶回法庭,被禁駕時間將會長得多,還可能坐牢。”被告阿爾法希姆27歲,靠父母生活,今年7月27日凌晨2點多開著市價26萬英鎊(約合263萬元人民幣)的蘭博基尼Aventador送女友回家。
警察發現他的車開得搖搖晃晃將其攔下。酒精檢測顯示阿爾法希姆每百毫升血液含96毫克酒精,大大超過倫敦酒駕標準。阿爾法希姆承認開車前在倫敦市中心一家高級酒店喝了6瓶酒。正常開車從酒店到女友住處僅需5分鐘。除了判阿爾法希姆禁駕2年,法官還給他開出一張1060英鎊(1.1萬元人民幣)罰單。每年夏季都有不少像阿爾法希姆這樣的中東富家子弟攜豪車來英國避暑,種種炫富行為讓英國人頭疼不已。(歐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