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全面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完善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和村莊規劃,強化規劃的科學性和約束力。改善農民居住條件,搞好農村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推進山水林田路綜合治理。繼續支持農村環境集中連片整治,加快推進農村河塘綜合整治,開展農村垃圾專項整治,加大農村污水處理和改廁力度,加快改善村莊衛生狀況。加強農村周邊工業“三廢”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監管治理。完善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機制,擴大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試點范圍,重點支持村內公益事業建設與管護。完善傳統村落名錄和開展傳統民居調查,落實傳統村落和民居保護規劃。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開展美麗鄉村創建示范。有序推進村莊整治,切實防止違背農民意愿大規模撤并村莊、大拆大建。
18.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對于政府主導、財政支持的農村公益性工程和項目,可采取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建設、管護和運營。對于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制定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建設目錄,研究制定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鄉鎮政府職能轉移目錄,將適合社會興辦的公共服務交由社會組織承擔。
19.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針對農村特點,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廣泛開展形勢政策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綜合素質,提升農村社會文明程度,凝聚起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強大精神力量。深入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扎實開展好家風好家訓活動,繼續開展好媳婦、好兒女、好公婆等評選表彰活動,開展尋找最美鄉村教師、醫生、村官等活動,凝聚起向上、崇善、愛美的強大正能量。倡導文藝工作者深入農村,創作富有鄉土氣息、謳歌農村時代變遷的優秀文藝作品,提供健康有益、喜聞樂見的文化服務。創新鄉賢文化,弘揚善行義舉,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鄉建設,傳承鄉村文明。
20.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深入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不斷夯實黨在農村基層執政的組織基礎。創新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擴大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加強鄉村兩級黨組織班子建設,進一步選好管好用好帶頭人。嚴肅農村基層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嚴肅處理違反黨規黨紀的行為,堅決查處發生在農民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為抓手,強化縣鄉村三級便民服務網絡建設,多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通過服務貼近群眾、團結群眾、引導群眾、贏得群眾。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全面開展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
四、圍繞增添農村發展活力,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必須把農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總體部署,完善頂層設計,抓好試點試驗,不斷總結深化,加強督查落實,確保改有所進、改有所成,進一步激發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活力。
21.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農民家庭經營主體地位,引導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創新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方式,積極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鼓勵發展規模適度的農戶家庭農場,完善對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的支持服務體系。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拓寬服務領域,促進規范發展,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深入推進示范社創建行動。推進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建設和龍頭企業轉型升級。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和龍頭企業。鼓勵工商資本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土地經營權流轉要尊重農民意愿,不得硬性下指標、強制推動。盡快制定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準入和監管辦法,嚴禁擅自改變農業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