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林靖)消費者郝先生在彪馬官網訂了一雙運動鞋,在線付款后被告知缺貨,但對方至今未退款,遂于近日狀告彪馬(上海)商貿有限公司,要求退款并給付利息及通信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共計1000元。今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郝先生于去年11月14日在彪馬官網下訂單,購買一雙“彪馬”牌運動鞋,通過信用卡在線支付鞋款503.30元。郝先生稱,該網站承諾24小時發貨,可11月19日網站客服通知郝先生其購買的該款運動鞋缺貨,不過承諾當天退款,讓郝先生在1至15個工作日查收。
“然而15個工作日后,我并未收到退款。聯系客服,對方答復財務出錯,退款失敗。去年12月11日我再次聯系退款,他們要求我再等待1至15個工作日。但至當月30日,我仍未收到退款。經詢問客服,對方答復公司賬戶余額不足,退款失敗,讓我繼續等待。”郝先生稱,至今他仍未收到退款。其間,他向派出所、消費者協會求助,但均未得到解決,故起訴到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