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全市“工作落實年”動員部署會議上,《中共蘭州市委關于貫徹落實省委“工作落實年”行動的實施辦法》和《中共蘭州市委工作落實責任清單制度》一并印發執行,對工作落實年活動提出了要求,明確了具體措施,成為全市開展“工作落實年”的有效抓手。
重點破難題、補短板、解民憂、幫民困
《辦法》確定了工作重點,就是以鞏固拓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整治“四風”為切入點,緊緊圍繞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省委“3341”項目工程、“雙聯”及“1236”扶貧攻堅行動、“3783”主體責任體系抓落實,著力抓好市委十二屆九次全委擴大會議暨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及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目標和各項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
我市將堅持問題導向,把抓落實的著力點放在破難題、攻難點、補短板、解民憂、幫民困上,區分不同地域、不同領域、不同層級的特點和實際,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基層群眾的意見,認真排查和分析面臨的發展形勢、存在的問題、瓶頸難題、薄弱環節,以及群眾關注、關切的熱點難點問題,一一列出清單,按照輕重緩急,拿出解決問題的計劃單和時間表,并以一定的形式公布,讓群眾知底,接受群眾監督。
抓落實關鍵是要突出抓好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以上率下,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市委重點將抓副地級以上領導干部、各縣區委書記和縣區長。各級各部門的工作,由副地級以上領導干部根據各自分工,負責抓好落實。另外,要突出統籌兼顧,抓落實既要抓好分管領域和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重點問題的解決,也要協同抓好面上的工作;既要抓好當前工作,又要謀劃長遠發展,特別是要抓好“十二五”的收官和“十三五”的謀劃;既要抓好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的工作,也要全面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認真抓好黨的建設工作,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
責任清單實行臺賬管理、掛號銷賬
據悉,我市將全面推行責任清單制度。按照市委的總體工作部署、任務分解表和“有目標、可操作、能考核”的要求,副地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各縣區委書記、縣區長根據工作分工,對所承擔的全年工作做好梳理,對每一項工作都要提出抓落實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明確推進時序、完成時限,形成責任清單,報請市委審核通過后實施。市委對副地級以上領導干部責任清單實行臺賬管理、掛號銷賬。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區的責任清單,分別由副地級以上分管領導和各縣區委書記審核并負責監督落實。
《中共蘭州市委工作落實責任清單制度》提出,責任清單實行圖表式管理,明確責任事項、責任部門、責任人、完成時限以及相關要求。責任清單的落實包括責任事項的分解布置,推進完成情況的報告核查及通報考核等內容。責任事項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主要有市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市委常委會議定事項;市委重要會議、專題會議、重要活動安排事項;市委領導批示及交辦事項。
每半年檢查考核責任清單完成情況
市委常委要定期不定期向市委主要領導報告責任清單完成進展情況,遇重要情況、重大問題以及在職權范圍內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告。承辦部門根據責任清單的完成時限,分三種情形向市委常委辦報送有關情況:第一種,3個月以內的實行周報告制度,每周五12時前報;第二種是,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實行月報告制度,月內最后一周周五12時前報;第三種是,6個月以上的實行季報告制度,季末最后一周周五12時前報。
此外,要嚴格責任清單臺賬管理,堅持掛號跟蹤,銷號核查。對承辦部門報告已完成的責任清單,市委常委辦及時轉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核查,核查結果報市委,并向轉辦和承辦部門反饋。對確已完成的責任清單,從臺賬中銷號。對核查中發現未按時限要求完成的責任清單,以及存在虛報、瞞報等問題的,會同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建議。市委辦公廳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每半年對責任清單完成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并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
我市將強化責任追究,對責任清單推進不力、不能按規定時限完成,不按時報告相關情況,尤其在核查中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要對責任領導和承辦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該批評提醒的批評提醒,該調整的堅決調整,該問責的嚴厲問責。(首席記者郭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