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察家
在國家早就明確清退代課教師的當下,還有代課教師為每月150元工資抗爭,這太不應該。
據新華社報道,從17歲到57歲,山西陵川縣積善村代課教師宋玉蘭堅守三尺講臺40年,用生命最寶貴的時光照亮偏僻山村。雖然其每月工資最多時也只有一百多元,但她說“我離不開孩子們”,鄉親們則稱她“是小山村不滅的蠟燭”。
報道提到,現在宋玉蘭每月工資只有150元,還是一年結一次,到了年底才能拿到1800元。為維護權益,她坦承堵過領導的門,拍過其桌子,但十幾年來始終沒解決,她只能被氣哭后“再接著給孩子們上課”。在跟帖區網友們紛紛稱其最美鄉村女教師。但揚其“美”,無法遮蔽當地有關部門對待教育之“丑”:需要追問的是,當地為何不保障鄉村教師待遇?為何還在用代課教師,而不按政策規定對幾十年教齡的代課教師依法“代轉公”?
鄉村教育,是我國整體教育的“短板”,而鄉村教師問題,又是“短板”的“短板”。2015年,鄉村教師群體受到高度重視,國家出臺了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指出要通過該計劃解決當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
但現實中,不少地方政府仍基于教育政績考慮,把鄉村教育當雞肋。有的地方政府為“節省”教育投入,以各種理由有編不補,在按國家要求清退代課教師后,又以“合同教師”之名把代課教師請回來,給極低工資勉強維持鄉村學校低水平辦學。
在我看來,要根治這問題,很難依靠地方政府,而須改革我國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如今我國明確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標準,但這針對的是學校共用經費和學生的學雜費、書本費,還沒涉及教師待遇,而教師工資待遇是教育經費的大頭(約占70%),依靠地方財政來保障、提高教師待遇,在很多不發達地區有很大難度。
事實上,我國實施的鄉村教師特崗計劃就是中央財政買單。這是種啟示,要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必須強化省級統籌,并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簡單說,應由省級財政來統一支付教師薪酬,對不發達、貧困地區,中央財政按一定比例轉移支付。在有的發達國家,義務教育教師的工資甚至由中央財政統一支付,直接打進教師賬戶。
近年來,也有些省加強了對基礎教育教師的統籌力度,但編制上卡得較死,不能滿足地方教育發展需要,地方只有自籌經費聘任師資,這些師資沒有編制,成為新的代課教師。這需要在建立新經費保障機制的同時,落實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并成立地區教育委員會,制訂地區教育發展戰略。
鄉村教師們有實現教育夢想的機會,保障其待遇權益,則是起碼的前提。2016年了,希望“代課教師”為待遇抗爭的悲情早些終結。
□熊丙奇(教育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