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立行立改,抓內涵發展,抓重點突破,抓任務落實——《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部署的“兩責任”“兩為主”“兩覆蓋”和健全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體系等改革取得明顯成效,一些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法規制度已經如期或提前出臺,中央紀委機關牽頭的改革任務,已取得多項較為重要的制度成果。這是記者日前從中央紀委獲悉的。
黨中央對紀律檢查體制改革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一項一項深入研究。兩年多來,中央紀委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認真落實《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
堅持依規治黨 健全黨內法規制度
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基礎性工程,將廉政準則修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把黨的建設中的成功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的新實踐,轉化為制度成果。
自覺尊崇黨章,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研讀黨章,把黨章有關規定具體化,把黨章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嚴肅性在全黨樹起來。修訂后的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起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同時劃出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修訂巡視工作條例,總結巡視工作改革創新的實踐經驗,綜合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定的30多項制度,為巡視監督提供制度保障。
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突出執政黨特色,強調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把紀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切實糾正黨內規則混同于國家法律、黨規黨紀套用“法言法語”等問題。修訂黨紀處分條例,將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中的紀律要求,整合為“六項紀律”,使黨的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
營造良好氛圍,狠抓貫徹執行。中央紀委領導共赴109個地區和單位宣講兩部黨內法規,幫助黨員干部準確理解和把握精神實質,950余名省部級以上干部,1.9萬余名廳局級干部,近40萬名黨員干部聽取宣講。
聚焦中心任務 履行紀委監督責任
準確把握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關系,推動各級黨委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各級紀委堅守監督執紀問責的定位,深化“三轉”,切實履行監督責任。
找準紀委職責定位。緊扣黨章規定,回歸“原教旨”,弄清楚紀委“干什么”的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中央紀委機關兩次清理議事協調機構,從125個議事協調機構減少到14個;兩次調整內設機構,把更多力量壓到主業上,執紀監督部門和人員分別占到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總數的近70%。
把紀律挺在前面。把黨的紀律這把戒尺嚴起來、執行到位,解決紀委“依據什么干”的問題,明確提出紀委決不能成為黨內的“公檢法”,執紀審查決不能成為“司法調查”,把查辦案件改為紀律審查、案件室規范為紀檢監察室、案件線索改稱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
探索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解決紀委“怎么干”的問題,提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制定并落實《關于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把推進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作為加強黨的領導、強化黨內監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式,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
先行新設7家派駐機構。經黨中央批準,2015年初在中央辦公廳等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7家派駐紀檢組。
實現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設置47家派駐紀檢機構,其中單獨派駐20家、綜合派駐27家,監督139家單位。全覆蓋后,派駐監督單位增加了87個,派駐紀檢機構減少了5家,副部級和司局級職數沒有增加一個,目前47家紀檢組組長均已到位。
明確派駐紀檢機構職責定位。明確派駐紀檢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派駐紀檢機構依據黨章規定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職能,重點監督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級干部,不再承擔所監督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日常性工作。
推進巡視全覆蓋 發揮巡視利劍作用
堅決落實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中心任務,創新方法手段,深化巡視監督,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支撐。
明確巡視監督定位。十八大之后,針對以往巡視內容過于寬泛等問題,明確提出巡視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圍繞作風、紀律、腐敗和選人用人等方面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隨著實踐的發展,將檢查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執行情況,“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等納入巡視重點。去年,進一步提出巡視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巡視,是政治巡視不是業務巡視,緊緊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重點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突出問題,巡視監督定位更加準確,指向更加聚焦。
創新巡視方式方法。轉變方式,創新手段,在開展常規巡視的同時,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向全覆蓋目標邁進。在專項巡視中實行“一托二”、“一托三”,每輪一個巡視組巡視兩個或三個單位,同類同步安排,分批集中匯報,增強發現問題的針對性。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已開展8輪巡視,共巡視149個地方、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實現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管國有重要骨干企業和中央金融單位的全覆蓋。
抓好巡視成果運用。對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及時辦理。對發現的問題綜合提煉、抽絲剝繭,提出治標和治本的建議,向中央深改辦和國資委等有關單位提供22份巡視中央企業專題報告。實行整改情況黨內通報和向社會公布的“雙公開”,前7輪巡視的118個地區和單位整改情況已全部公開,接受監督。(記者 楊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