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24日電(記者謝云挺)一件信訪事項處理的好不好,會不會成為積案,關鍵在于相關事權單位、信訪干部能不能在初信初訪階段就及時依法處理,把群眾訴求化解在“當時”、“當地”。浙江省浦江縣探索建立起“簡單信訪馬上辦、一般信訪快速辦、疑難信訪監督辦”的“提速增效”工作機制,成效顯著。
據介紹,2015年,浦江全縣95%以上的初次信訪事項,在10個工作日辦結,全年實現“清零”目標。督辦的130件疑難信訪化解118件,化解率90.7%。
第一時間回應群眾呼聲,“簡單信訪馬上辦”。浦江縣委書記施振強說,信訪問題的發生,最初多是村居鄰里之間、村民與村干部之間、居民與政府行政行為的矛盾開始的。這些矛盾最初都是容易解決的。如果坐視不理,就會把小事拖成大事。對此,浦江依托鄉鎮(街道)現有的綜合治理中心、服務中心等,整合設立群眾投訴窗口。對簡單的初信初訪事項,按照設計出的內部分類信訪處理規則和責任流程,接談登記后現場予以口頭答復,并由接訪人員直接聯系相關事權單位,讓群眾能夠馬上找到人、找對人,直接解決信訪問題。
浦江縣信訪局局長郭旭生說,浦江還配套建立了縣、鄉兩級領導值周坐班接訪制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或進行現場答復、或現場協調解決、或現場簽批處理意見,并負責處理好本周內的信訪問題,第一時間回應群眾訴求。
最短時間解決群眾訴求,“一般信訪快速辦”。記者了解到,從2015年3月開始,浦江對一般性初次信訪事項,制定了“1-6-2-1”的10個工作日辦結和審核制度。即事權單位在收到辦理后在1日內對群眾反映的訴求進行調查,6日內調查完畢并形成初步意見,2日內完成處理(答復)意見審核工作,1日內完成送達反饋。整個過程10日內辦結并錄入系統。規定各階段辦理時間可以提前但不能延后。使得一般信訪事項10日辦結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郭旭生說,為了落實好10日辦結制度,浦江依托浙江省網上信訪平臺,建立了“實時跟蹤,三級提醒制度”。受理之日,當即電話告知相關事權單位;第3天,由信訪局對事權單位進行書面提醒;第7天未辦理的,由縣級領導進行提醒,督促事權單位及時辦理。2015年,全縣及時處理了665件初信初訪,占全縣各類信訪投訴請求的95.4%。
最大限度整合社會資源,“疑難信訪監督辦”。2015年,浦江梳理出130件疑難信訪件,開展“百名領導督百案”行動。同時,通過設立“義門基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調動和激勵社會力量參與化解收到明顯效果。比如,白馬鎮的張小光調解室,2015年成功調解了93件矛盾糾紛,其中有6件督辦的疑難信訪案件。
“每個鄉鎮(街道)都會有幾個威信高、熱心腸、又能說會道的‘調解能手’,還有民間社工、社團力量等。這些社會組織和個人對化解多元疑難信訪發揮了積極作用。”施振強說。
據了解,近年來,浦江在全縣實施大規模綜合整治水環境和拆除違章建筑,關停2萬多家污染加工戶,拆除大批違章建筑。但信訪總量連年大幅下降,2013年下降了50%,2014年下降了33.5%,2015年又下降了49.2%。浙江省社會治安綜治辦專職副主任沈智深認為,浦江縣探索建立的縣、鄉信訪事項快速辦理機制,能有效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避免一般性問題演變成信訪突出問題,這一做法值得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