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間國企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性進展
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逐步成熟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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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來,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從法律上、制度上進一步厘清政府與企業的職責邊界,企業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從根本上得到確立。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統一,國有企業全面完成“黨建入章”。
□ 本報記者 侯建斌
十年成就令人鼓舞,十年成就來之不易。
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得到根本性加強,高質量黨建有力引領和保障了企業高質量發展;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邁出實質性步伐,中央企業從過去偏重規模和速度的粗放型增長加快向更加注重質量和效率的集約型增長轉變,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取得明顯成效;國有企業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性進展,有力破除一批體制機制障礙,有效解決了一大批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更加成熟定型,全國省一級國資委集中統一監管平均比例超過98%,有力維護了國有資產安全、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國資委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國有企業發生了根本性、轉折性、全局性的重大變化。
“這十年是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成熟定型的十年,是國有企業發展最全面、活力效率提升最顯著、布局結構優化最明顯的十年。”在中宣部近日舉行的“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會上,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杰明說,十年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成就為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作出了重要貢獻。
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
十年來的國企改革,特別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深入實施,有力破解了一批體制機制障礙,有效解決了一批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問題,在許多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實現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涌現出一批活力競相迸發、動力更加充沛的現代新國企。
翁杰明介紹說,十年來,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從法律上、制度上進一步厘清政府與企業的職責邊界,企業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從根本上得到確立。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統一,國有企業全面完成“黨建入章”,絕大多數企業制定黨委(黨組)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基本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外部董事占多數,各治理主體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正在形成。
與此同時,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取得明顯成效。翁杰明透露,先后有26組47家中央企業實施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新組建、接收企業9家,中央企業數量從十年前117家調整至97家。
深入開展“瘦身健體”,加快處置不具備優勢的非主營業務和低效無效資產,全面完成“僵尸企業”處置和特困企業治理,建立壓減長效機制,累計減少法人占總戶數的38.3%,管理層級全部壓縮到五級以內。
全面收官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全國國資系統監管企業2萬多個各類公共服務機構、1500萬戶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基本完成分離移交,超過2000萬退休人員基本實現社會化管理,有力解決了長期以來政企不分、社企合一的問題。
三項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破冰破局,圍繞能上能下,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圍繞能進能出,加快實施了公開招聘、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等市場化用工制度;圍繞能增能減,推動完善了按業績貢獻決定薪酬的分配機制。
這些成效是十年來持續深化國企改革的重要成果,為國有企業在新時代更好發揮戰略支撐作用、更好服務于國家重大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好推動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打下了堅實基礎。
國資監管長牙帶電
十年來,國資監管體制更趨成熟完善,打造出業務監督、綜合監督、監督追責“三位一體”的出資人監督閉環,構建形成全國國資監管大格局。在翁杰明看來,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守護好、發展好全體人民的共同財富,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國資監管機構的使命責任。國務院國資委持續健全完善國資監管體制,不斷增強國資監管效能,有效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國有資本權益,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一方面,建立健全“三統一、三結合”的國資監管職能體系。深入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動態完善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把全面履行出資人職責、專司國有資產監管職責和負責黨的建設的職責統一起來,有效推動管資本與管黨建相結合,履行出資人職責與履行國資監管職責相結合,黨內監督與出資人監督相結合,讓國資監管“長牙”“帶電”。
另一方面,發揮專業化、體系化、法治化“三化”監管優勢。加強專業化監管,探索創新有別于行業主管部門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的監管方式,完善規劃投資、考核分配等監管工作,強化產權管理、財務監管等基礎管理。加強體系化監管,把穩增長、抓改革、強創新、促發展、防風險等多重監管目標統籌起來,實現全方位全過程監管。加強法治化監管,健全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深化法治央企建設,在法治軌道上提高國資監管能力。
持續深化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加快推動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建成全國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加強對下級政府國資監管工作的指導監督,進一步提升國資監管整體效能。翁杰明表示,實踐證明,目前的國資監管體制是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有利于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制度安排,必須始終堅持,不斷完善。
完善混改頂層設計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國資委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促進了多種所有制經濟的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秘書長彭華崗介紹說,根據不同企業的功能定位,對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一企一策”制訂方案,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同時,加強對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過程的監督,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加強和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頂層設計,先后制定出臺20多個制度文件和配套政策,形成覆蓋混改各個工作環節的制度體系,嚴格規范混合所有制改革關鍵環節及流程。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土地處置、財政稅收、資產定價等改革中的共性難點問題,完善操作規范,清除改革“路障”,減輕了改革的負擔。
與此同時,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搭建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平臺,對混改過程中涉及的國有資產交易流轉,一律通過資本市場公開進行。
彭華崗說,2013年以來,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引入各類社會資本超過2.5萬億元,2019年以來,國資委會同全國工商聯等部門連續三年舉辦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暨中央企業、民營企業協同發展的項目推進會,有力促進了混改的深入推進。目前,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所屬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占比分別超過70%和54%。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場化經營機制方面,混改企業基本實現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全覆蓋,靈活開展了中長期激勵,上百家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200個科技型企業實施了股權和分紅激勵。
“通過混改,涌現出一大批主業突出,公司治理優、創新能力強、活力效率高的優秀企業。”彭華崗強調,下一步,國務院國資委將圍繞推進混改企業深度轉換經營機制等重點工作,進一步指導混改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發揮戰略投資者的積極作用,切實維護各方股東的權利,建立健全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以混促改,務求改革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