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由商務部發布的新修訂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正式開始實施,中國企業走出去門檻大幅降低,未來企業對外投資99%的項目只需要備案,僅1%需要核準。
根據商務部的統計,2013年中國已經成為繼美國、日本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對外投資國,對外投資額超過1000億美元。據稱在未來3年內,中國的對外投資將超過吸引外資。
雖然中國企業的走出去方式正快速從商品輸出轉向資本輸出,但目前中國尚沒有一部規范對外投資行為的正式法律,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正在制定“中國對外投資法”,但《中國經營報》記者未能從上述兩部委獲悉具體進展。而目前規范對外投資的各類文件,出自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外匯管理局和國資委等多個部門。
資本崛起
在近期舉辦的中國建材企業“走出去”座談會上,中國建材聯合會會長喬龍德表示,建材企業的“走出去”已經過了產品出口、網點式“走出去”、成套技術裝備和工程總承包“走出去”三個階段,現在迎來了資本“走出去”的時機。
據了解,2013年中國的境外投資額超過了1000億美元,居世界第三,截至2013年年底,中國對外投資存量達6136億美元,全球排名從2011年第17位上升至2013年的第11位。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副處長班永陟表示,在可預見的兩三年內,中國的對外投資將超過吸引外資。
對此,聯合國貿發組織(UNCTAD)的預測更樂觀,該組織今年6月24日發布的《世界投資報告》稱,中國對外投資(包括金融領域投資)將很可能在今年超過吸引外資的規模,中國有可能躋身凈對外投資國。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全年吸引外資達1239億美元,上年增長2.3%,居全球第二位。
近年,中國企業“走出去”最吸引目光的是對海外油氣、礦產企業的并購,每年國內各類能源、資源類會議都會吸引大量來自非洲、北美、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的推介項目。
不過,隨著中國國內形勢的變化,現在“走出去”的資本已經擴展至各個行業和領域,其中對“走出去”表現急迫的是那些在國內產能嚴重過剩、短期內難以開拓新市場的行業。
喬龍德對記者表示,建材工業發展與國家固定資產投資推動關聯性很大,2013年中國固定資產增速減緩到19.6%,2014年以來,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增速進一步持續放緩,上半年為17.3%,比上年同期下降2.8個百分點。
“尤其是全國固定資產投資新開工項目計劃總投資僅增長12.7%,這對于下半年及明后年經濟增長將產生不利影響,尤其是對于對固定資產投資關聯度較大的建材工業來說,影響將會更大一些。” 喬龍德說,雖然中西部鐵路、城市管網、棚戶區改造、水利、重大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工程等有利于民生工程的繼續開展,以及十八大后新型城鎮化規劃的出臺實施,仍會對建材工業增長提供支撐,但從根本上來說固定資產投資不會更多地投向產能過剩的行業,這對我國建材工業的發展從根子上提出了必須迅速轉到境外去發展。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長徐洪才認為,中國的對外投資未來將繼續保持中高速增長,美國退出量化寬松,資本回流美國,為中國資本進入新興經濟體提供了機會,“我一直都在說,美元從哪里撤退,人民幣就要挺進哪里,只要我們的商品流向哪里,我們的金融就要挺進哪里。”
政策松綁
10月6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新修訂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將對外投資管理由原來的全面核準改為“備案為主、核準為輔”,受訪的企業認為這是國家對企業資本輸出的一種支持。
實際上,對于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重視來自更高的層面,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擴大企業對外投資,確立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改革涉外投資審批體制”。2013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規定:“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事項,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由商務部核準;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省級政府備案”。
隨后商務部即啟動了對《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修訂,原先的規定發布于2009年。據了解,2009年之后,中國企業的對外投資每年增長率在20%~30%。
據了解,截至2013年中國在海外投資的企業數是25000多家,遍布184個國家。“只要是有一定發展水平和機遇的國家都有中國的企業投資,中國企業現在是從政府推動走出去,到現在是企業主動走出去。” 班永陟說。
班永陟表示,國際經濟形勢的變化,要求企業對國際環境作出迅速的反應,這就要求擴大企業對外投資的自主權。按照《辦法》規定,除了明確需要核準的外,其他的都只需要備案,二者比例為1:99。
據了解,需要核準的投資項目主要牽涉兩類情況:敏感國家、敏感行業。敏感國家指未建交國家、聯合國制裁的國家,涉及37個國家;敏感行業也分兩種情況:一是限制出口的基礎產品的目錄,二是涉及一國以上的利益,比如跨境水資源的開發。
統一規范待建立
雖然國家對境外投資持鼓勵的態度,但在具體的管理方面,尚有滯后。據了解,目前中國尚沒有一部關于境外投資的正式法律,各個管理部門各自出臺自己的規定和文件。比如,國家發改委制定了《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商務部制定了《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外匯局制定了《境內機構對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國資委制定了《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
徐洪才認為,各部門自己制定的“規定”“辦法”等管理辦法,只管核準(備案),不管責任,對對外投資涉及的市場準入、稅收、企業行為規范、責任追究等,缺乏具體的法律規定,導致境外投資處于一種無序狀態。
早在200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原局長洪可柱就提交了“加快研究制定《中國對外投資法》,支持中國大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提案。但官方層面一直沒有關于立法的相關消息。
2013年6月,媒體引用商務部對外經濟合作司副司長陳潤云的話稱,“商務部正在與發改委醞釀出臺‘海外投資法’,主要是規范企業的海外投資行為,反對不正當競爭,鼓勵良性競爭保護中國企業的對外投資權益。”同樣,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證實。
10月10日,記者分別致函國家發改委與商務部,咨詢境外投資相關法律的制定推進情況,未獲得回復。
除了“中國對外投資法”,洪可柱還提出亟須制定“海外投資企業所得稅法”“海外投資公司法”“海外投資保險法”“對外援助法”等。來源:中國經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