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過去的企業年檢制度,改為現在的年報信息公示,商事制度改革“寬進”的同時,“嚴管”正在有序推進,信用監管首次發威。記者昨天從市工商局獲悉,由于申報著名商標的信息與年報公示的信息不符,且未能提供有效說明,本市15家企業的著名商標申請認定為虛假材料,被拒之門外。
過去,在著名商標的評選過程中,為了讓自己的業績看起來更漂亮,不少企業上報的主營收入、利潤和稅收,比報給稅務部門的要多得多,中間有很大的數據“落差”。“好多企業都有幾本賬,給工商的一本、給稅務的一本、評選各種榮譽的時候又拿出一本。”市工商局商標處處長林海涵說,過去由于部門信息不通,這樣的情況很難查實,即使發現了也很難約束企業,最多只能將材料退回,想要進一步調查是否偷稅漏稅,有一定難度。
而這一問題在年報信息公示制度的透明環境中,迎刃而解。監管人員告訴記者,今年他們將企業申報評獎的材料,和網上的年報公示信息進行比對,發現部分企業有“主觀弄虛作假”之嫌。比如有企業營業收入多報了1.6億元;有企業利潤年報時填為負數,評獎時變成了正數,前后相差近2000萬元,卻給不出有效理由。
記者獲悉,因為數據出現“落差”,本市15家企業的著名商標申報因信息不符而被拒之門外。這還不算,根據“聯合懲戒”制度,工商部門將依據相關規定,對這15家企業做進一步調查處理,情節嚴重的可能被列入“黑名單”,這意味著,其著名商標申報資格將被永久取消。
事實上,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如何“寬進嚴管”,如何加強事中事后的信用監管一直缺乏“破題者”,而年報公示信息究竟威力何在,也一直是工商部門探索的課題。此次企業年報公示信息中的有效數據首次與著名商標的申請認定相結合,并用于“聯合懲戒”,體現了信用監管的威力。 (記者 徐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