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鹽城交通技師學院的一名19歲的男生,在晨跑發生身體不適后,送至醫院,在搶救100多分鐘后,仍無回天之力。該學校負責人稱,他們正在積極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男生晨跑后身體不適,搶救100多分鐘后身亡
據了解,猝死的男生叫吳林(化名),今年18歲,是交通技師學院汽修系1305班的學生。12月3日下午,交匯點記者來到鹽城交通技師學院。據校方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12月1日上午7點56分,吳林(化名)在跑完一圈后,從隊列中出來并走到看臺休息。8點03分左右,當學生三圈跑完后集合時,吳林并沒有起身,而是依舊坐在椅子上,此時,有同學發現異常。8點04分,吳林仰在椅子上。8點05分,有多名老師來到吳林身邊,并電話校醫室的醫務人員,同時報警。
據該學院的副院長吳成峰介紹,在120救護車還未趕到前,他們用老師的私家車載著吳林去醫院。8點19分,120救護車趕到校門口,吳林被抬上救護車。8點28分,吳林被推進了搶救室,一直到10點13分,醫生宣布搶救無效死亡。“我們中途打電話給他家人,因為是非正常死亡,就送到了殯儀館。”
家長:孩子孝順出事前身體不錯
當天下午,記者輾轉聯系上了死者的嬸嬸,據其介紹,吳林平時很孝順很乖,家里農忙和暑假時,都是吳林照顧12歲的弟弟。“這周末還回家的,周日回鹽城的時候還很好呢。”
其還介紹,學校的律師稱,吳林的死學校并不承擔責任,只愿賠償近3萬元的喪葬費和5萬塊的精神損失費。也有死者親屬表示,吳林小的時候曾做過手術。“還是小時候的事,出事前身體很好。”
學校:盡了責任會適當賠償
對于此事,吳院長一直堅稱,從頭至尾,學校并沒有耽擱搶救時間,監控錄像的時間比實際時間慢了約70秒,最主要的是學校并不知道吳林身體有異常。“他第一圈跑完時,走出隊列并沒有讓別人看出很痛苦的樣子,他之前還參加了學校的運動會擲鉛球。”
隨后,吳院長向交匯點記者提供了一份2002年教育部發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下稱《辦法》),其中,第二章第十二條稱,“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對于這份《辦法》的時效性,記者質疑是否合法有效,吳院長稱,只要沒有新的出臺,舊的《辦法》就依然有效。
“我們學校并不是像他們說的那樣處置不及時,我們前兩天談得很好,我們愿意和對方積極協調處理善后問題。”吳院長稱,他們盡了學校的責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本著自愿和可能的原則,對受傷害學生給予適當的幫助。(記者范木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