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我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新政實施。沒想到,一個針對跨境電商的稅收政策,卻掀起了陣陣漣漪,各種說法瞬間刷爆“朋友圈”。
“今天竟然被稅了,海關告訴我領隊沒有免稅額度,買一塊錢東西也要繳稅。”9日,微信“朋友圈”里這條消息被廣泛轉發,發布者表示,餅干、面膜、口紅等隨身攜帶的商品清點下來,貨值6000元被繳稅1916元。由于發布者以“親身經歷”敘述事情經過,令很多人深信不疑。
那么,4月8日以后是不是個人出境購物沒有免稅額度?買一元錢的東西真的也要繳稅?
“這個說法是毫無根據的,無論是到境外旅游、出差還是探親訪友,回國時個人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5000元并沒有變化。”財政部有關人士表示,這次調整的主要是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稅收政策,以及行郵稅政策。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合理數量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如購買的物品價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則對超出部分按行郵稅征稅。”這位人士解釋說,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具體按照自4月8日起實施的新的行郵稅稅目稅率征收。
新的行郵稅稅率由原來的四檔10%、20%、30%、50%調成三檔,稅率分別為15%、30%、60%。15%這檔稅率,商品包括計算機、照相機、食品、飲料、玩具、游戲品等;30%這檔稅率,商品則包含衣服、自行車、攝像機等;60%這檔,商品包括眼影、香水、高檔手表等。
由此來看,按照那位“發布者”情況,隨身物品6000元,如果個人自用、數量合理,扣除5000元免稅額剩下1000元才需繳稅,稅款肯定到不了1916元。據《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