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館的液化氣罐泄漏爆燃,致使三名餐館員工不同程度被燒傷。今天上午,三名傷者將北京液化石油氣公司告上西城法院,共計索賠損失180余萬元。
液化氣罐突然漏氣了
單先生、何先生、謝先生都是北京彩云之滇餐館的員工。三個人今天當庭解開衣服,展示自己的傷痕。“您看我胳膊、腿上、后背全是燒傷……”記者看到,受傷最重的何先生四肢和上身皮膚被燒得坑坑洼洼,變了顏色。其他兩人手上的皮膚也都已經燒花,手掌變形。
“2012年9月18日晚上7點半,我正在前廳,后廚的人叫我,說燃氣瓶打不開,讓我去看看。”原告單先生是餐館的前廳經理,兩年前的事故他記憶猶新,“我先幫著擰了一下沒擰動,后來我去前廳拿毛巾,剛回到后廚,進了門,離煤氣罐還有20米左右的時候,同事小何說有煤氣味,他趕緊跑過去關閘門,這時火就起來了……”單先生和同事趕緊跑出來就地打滾,撲掉身上的火苗,洗碗工謝先生也一起被燒傷。
三人認為,是北京市液化石油氣公司提供的液化氣罐和供氣系統出現質量問題而爆燃,造成三人受傷,液化氣公司應該承擔賠償全責。
難道三名員工告錯了人
北京市液化石油氣公司答辯稱,餐館已經為三人支付了醫療費等賠償,原告方只能得到一次賠償,已經獲賠的不能再要求賠償。另外,根據公司與餐館簽訂的供氣合同來看,2012年3月之前,是該公司向餐館提供液化氣罐,后來是北京北燃液化氣公司向餐館供氣。此次事故發生的時間是9月,該公司與此案沒有關系,三名員工告錯了人。
在庭上,原告方的律師又再次查看了餐館的供氣合同,對于北燃公司供氣的事,連作為第三人出庭的餐館老板都不了解:“他們公司內部怎么改制我們不清楚,送氣還是原來的人,保修也是燃氣公司負責的。”
對事故責任各執一詞
對于事故發生的責任,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液化氣公司表示,西城區已經對此次事故進行了火災原因、責任鑒定,最后認定是由餐館負全責的安全生產事故,與供氣方沒有關系。在液化氣罐交接驗收后,存放、使用、管理責任和安全責任都應由餐館負責,不應轉嫁給液化氣公司。
對于這種說法,餐館老板當庭反駁說:“我們對安全很重視的。爆燃的鋼瓶的角閥是歪的、接鋼瓶的一段軟管也破裂了,這都可能是發生爆燃的原因。事發后,我們也咨詢過,相關專業人士表示除非是專業設備、專業人員操作,否則一般人是不可能將鋼瓶角閥弄歪的,由此看應該就是鋼瓶有質量問題。再說,一個正常使用的鋼瓶,閥門都擰不開,還不是質量有問題嗎?而且,發生事故前半個月,員工就聞到過有異味,燃氣公司還專門來維修過,沒想到還是發生了事故。”
液化氣公司提供證據說,涉案鋼瓶一直在正常流轉使用,是事發當天才送到餐館使用的,有質量檢測報告。如果角閥偏移肯定是不當使用造成的,因為偏移后的鋼瓶根本不可能充氣。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記者 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