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初掃黃以來,東莞歌舞娛樂場所復業率為82.3% 記者 王俊偉 攝
東莞市政府18日召開媒體通氣會宣布,娛樂場所過多是造成涉黃的重要根源,東莞已出臺娛樂場所管理“1+4”系列文件,將“著力壓減市場主體”,對已有娛樂場所執行復業驗收審查制度,達到相關標準后方可正式重新營業。對于不達標準的,一律予以取締。
據東莞公安部門提供的數據,東莞證照齊全的桑拿場所198間,歌舞娛樂場所581間,沐足場所832間。自年初掃黃以來,截至9月17日,公安部門驗收合格復業累計的桑拿場所41間,復業率20.7%。歌舞娛樂場所478間,復業率82.3%。沐足場所652間,復業率78.4%。
構建全面監管體系
以后東莞還會有新增娛樂場所嗎?答案是肯定的,但根據上述法規,新申辦的娛樂服務場所,要通過前端介入、開辦約談、準入承諾、建檔管理等多項措施,“嚴把準入關,要求場所按照相關規定設立和經營,嚴禁違法主體進入市場?!?/p>
東莞這“1+4”系列文件,被視為廣東史上最嚴格、最完備、最詳細的管理娛樂場所的政策法規。按該政策法規要求,東莞所有的娛樂服務場所,都要在重點部位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視頻監控設備,并將視頻圖像實時傳輸到公安部門,以便公安部門進行巡查、監控。
所謂的“1+4”系列文件,分別是《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意見》、《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經營行為規范》、《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監管問責暫行辦法》、《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監管工作指引》和《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監管操作若干規定》,按官方說法,東莞將構成一個對娛樂服務場所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各個環節的監管體系。
這里所謂的“娛樂服務場所”,主要包括歌舞娛樂場所、游藝娛樂場所,以及桑拿服務場所、沐足經營場所、美容美體場所,并且,賓館、酒店、飯店、餐廳、酒吧、會所等經營單位兼營桑拿、沐足、歌舞、游藝、美容美體等娛樂服務項目的,都被納入東莞新政的管理范圍。
嚴禁以罰款代拘留
據悉,今后一旦有娛樂場所涉黃,東莞依新政將按照“主要犯罪嫌疑人不抓獲不放過、團伙骨干和利益鏈不打掉不放過、保護傘不挖出不放過”的原則,以查清幕后經營者、主要獲利者、組織者和保護傘為結案標準,對查證存在涉“黃賭毒”的娛樂服務場所及相關人員,依照法律法規進行從嚴處理。
新政明確,對娛樂服務場所,符合停業整頓處罰條件的,一律停業整頓;達到吊銷執照處罰條件的,一律吊銷執照。對涉案人員(包括獲利者、組織者、經營者和“保護傘”),構成治安拘留條件的,一律治安拘留;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嚴禁以罰款代替治安拘留,或以治安拘留代替追究刑事責任。
干部問責一票否決
在問責上,新政對干部有嚴格規定,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對娛樂服務場所“黃賭毒”違法犯罪行為日常監管、查處整治不力,或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等情形,由市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嚴肅追究相關職能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工作人員的責任。
新政還要求,東莞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對娛樂服務場所的監管職責,對未正確履行監管職責的,實施責任倒查。
記者注意到,在單位追責方面,新政明確,將打擊娛樂服務場所“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成效納入鎮街領導班子年度工作考核和鎮街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年度工作考核。對于工作不落實、發生重大案件(事故)的單位和鎮街,實行一票否決。
新政創新獲全省推廣
記者了解到,東莞“1+4”系列文件針對市場主體、從業人員以及政府機關等三方,設計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和操作規范。此前,廣東省綜治辦下發各市征求意見的《關于建立整治“黃賭毒”問題協調聯動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當中的“建立前端預審和后續監管的信息共享平臺”、“建立綜治部門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各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等均是東莞市的創新之舉。記者 陳驍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