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付給房東一季度的租金,隨后冒充房東低價轉租,一次性收取一年租金后失蹤,69人被騙房租130萬元。日前,江北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一審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2013年6月,小杜大學畢業后到江北區觀音橋某公司工作。住在學校到公司上班,路途較遠又常堵車,每天得早早起床,一個月下來小杜有點吃不消。
他在網上尋找觀音橋附近的出租房,發現北城旺角小區的一套一室一廳每月租金僅1100元,而同樣位置的房子租金在1500元以上。生怕房子被人搶去,小杜馬上打電話聯系,對方稱房子還未租走,約好第二天看房。
次日中午,小杜見到自稱房東的劉飛翔(化名),并看房。劉飛翔自稱新加坡人,僅在中國投資房產,不常住,只接受一次性支付房租。因交通方便、價格低、裝修不差、小區環境好,小杜當場要租,因資金有限,只能租一年。
小杜要看房產證,而劉飛翔稱買房不久,房產證還沒辦下來。見到有鑰匙,也有小區門卡,加上租房心切,小杜便簽了合同,交了一年房租13200元以及2000元押金。
3個月后,當真房東來收房租時,小杜才發現被騙,報案。
經網上追逃,假房東在2013年12月在四川省綿陽市被抓獲歸案。劉飛翔真名黃某,現年30歲,綿陽市人。
法院查明,2012年至2013年12月,黃某在江北區觀音橋附近的紅鼎國際大廈、東和城小區、協信中心大廈、北城旺角小區等地,以按季度支付房租的方式,租來多套房屋,并以較低租金再次出租,以收取全年房租和押金的方式,一共騙了69人共計130萬元。
去年9月,該案提起公訴。
日前,江北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一審判決黃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同時責令黃某退賠69人的經濟損失。
要向物管核實房東身份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志和智律師事務所謝文良律師稱,租客遇到要求一次性支付半年或一年房租時,要引起警惕。建議租客首先要查看房東的身份證、房產證,如果對方稱房產證沒有辦下來,一定要其拿出購房合同。其次,要核實房東身份,一方面通過察言觀色判斷房東真偽,另一方面向小區物管求證。第三,最好按季度支付租金,不要一次性支付半年甚至一年的租金。(見習記者 胡其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