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1月5號,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布一則簡短的開庭公告,讓復旦投毒案的時間軸在這幾天里再次被媒體推到公眾眼前。從事件發生直到昨天宣判,647天的時間里,在爭議,煎熬,淚水,憤怒,悔恨等諸多情緒伴隨下,審判繼續,輿論爭論不止,黃洋和林森浩的兩個家庭傷痕累累。
去年2月18號,案件一審宣判,林森浩因故意殺害室友黃洋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隨后林森浩提起上訴。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裁定最終需經死刑復核程序核準后發生法律效力。
現場聲: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本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宣判完畢,將上訴人林森浩還押,閉庭。
宣判詞中稱:維持原判,對黃洋死于爆發性乙型肝炎的質證意見不予采信。宣判聲落下,黃洋父母親情緒失控,痛哭不止。一直站著聆聽審判的林父,聽到宣判跌落在椅子里,在呆坐數十分鐘后,一言不發地離開現場。
林森浩的辯護律師斯偉江告訴記者,之前在與林森浩見面時,林森浩看上去是平靜的,其實身體是在發抖。
斯偉江:他應該……怎么說呢,看上去是平靜的,但是身體在發抖,雖然他已經做好一切準備。平靜面對,萬一有死刑的話還是要平靜面對。
斯偉江表示,對于這個結果,也給林家人打過預防針:
斯偉江:已經跟林森浩說 做好兩手準備嘛,如果維持原判的話,我們在向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復核的時候再提出疑點。因為他二審判決書沒有回答疑點,所有疑點都沒有回答。
黃洋一家人的態度則早已明確,“希望能夠維持原判決”是黃父唯一能夠接受的結果。得知判決結果后,黃洋的母親因為心動過速,心臟病突發,被直接送往醫院,父親則痛哭不止。
黃洋父母的訴訟代理人葉萍:大家都在安慰她,讓她盡量平復情緒,(黃洋)爸爸也在哭,他們一直期盼的是二審能夠依法維持一審判決,所以這個結果對他們來說,是意料之中的。但是其實也并不是滿不滿意高不高興,黃洋媽媽聽到這個消息也是心臟病突發嘛,她也挺悲痛的。
面對“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辯方律師斯偉江認為本案量刑過重,辯護人希望最高法院能查明事實,依法將本案發回重審或者改判。
斯偉江:非常遺憾,但是我相信這不是結束,因為還有最高法院的死刑復核,我相信最高人民法院(那里)還是有希望。
黃洋父母的訴訟代理人葉萍則認為,一審判決事實很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
在得知判決結果后,林森浩發布手寫聲明,稱,自己真的不是故意殺人,將聘請律師在最高院死刑復核階段陳述二審提出的疑點。
林森浩在聲明中再次向黃洋父母道歉,并表示愿意將自己的遺體捐贈給醫院。
在宣判前,辯方律師斯偉江曾表示,比起結果,更期待判決書的內容——他們更希望二審判決書中,辯方提出的諸多質疑能得到回答。此前,二審過程中出現的諸多新證據一度被輿論視為“逆轉性的”,這些新證據的提出為何最終沒能實現“逆轉”?“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該如何解讀?
去年12月8號,二審開庭,持續十四個小時的庭審焦點有三:一,林森浩是否是故意殺人。二、所投毒物是否是“二甲基亞硝胺”。三、黃洋是否死于爆發性乙肝。在二審宣判后,辯方律師斯偉江對判決書內容表示失望:
斯偉江:沒有回答質疑,所以這個不是一份合格的判決書。至少你得回答這些問題,澄清所有疑點。法律規定是排除所有懷疑嘛。
黃洋父母的訴訟代理人葉萍則認為,二審判決書對辯護律師提出的問題已經進行了全面、充分的回答:
葉萍:關于所投的毒物是什么,所有證據都指向是二甲基亞硝胺,第二他們質疑的死因,也是前段時間大家都非常關心的,對于死因也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確實死于二甲基亞硝胺中毒引發的肝衰竭引起全身衰竭。我覺得這個問題已經回答的非常清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指出,最終二審判決維持原判,意味著在二審過程中辯方提出的諸多質疑并沒有能得到客觀證據的印證:
洪道德:維持原判說明兩點:第一是二審認為,一審判決判處死刑并沒有罰過其罪,第二是,二審期間沒有發現對被告人有利的事實或情節。就是說二審過程中,被告人一方拿出來的所謂新的說法,新的意見都沒有得到事實來印證。所謂的新的說法新的意見,比如說被告人說沒有殺人的故意,他是開玩笑,并沒有證據來證明這個說法,恰恰事實表情他就是蓄意殺人,為什么呢,因為被害人處于病危,對他進行搶救過程當中時,他一直隱瞞被害人真實的病因,導致喪失搶救的黃金時間。再比如被害人不是死于中毒,而是死于乙肝爆發(的說法),這種也只是一個說法,毫無客觀證據來印證。(記者潘毅 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