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衛計委印發了《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將在今后三年內巡查共計41家醫院,反腐倡廉建設被作為巡查工作重點,并通過設立舉報箱等方式,讓患者參與到巡查行動中,真實反映患者訴求,切實解決公立醫院存在的諸多問題。(2月8日《法制晚報》)
事實上,在2010年原衛生部就出臺了《2010年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各省市衛生部門也按照方案要求對本省部分公立醫院進行了巡查。與上一輪不同的是,這一輪巡查更側重于反腐倡廉。
作為醫療機構的公立醫院,如今也是“百病纏身”,不僅落實醫改政策不到位,存在過度檢查、過度治療等問題,公益性打了折扣,而且還存在很多腐敗問題,如醫藥及器械購銷腐敗、醫生拿紅包回扣、基建腐敗等。以安徽為例,據檢察機關披露,僅去年就有16家公立醫院院長落馬,有的醫院是“塌方式”腐敗。
此次把反腐倡廉建設作為巡查工作重點,顯然順應了民意,因為公立醫院腐敗,患者是最終的埋單者。因此,此次巡查既是給醫院“治病”,有利于重塑公立醫院形象,還能間接減輕患者看病負擔。另外,應該還能為醫改提供決策依據。因此,值得期待。
想讓這一輪巡查取得理想效果,應該向十八大以來的中央巡視工作學習、“取經”。比如說,巡查時間要充分保障。這輪巡查的時間安排是“每所醫院巡查天數原則上不少于5天”,坦率地說,巡查時間太短,恐怕很多問題還沒有來得及發現,巡查就草草結束,很容易變成走過場。而中央巡視組的巡視時間安排比較充分,多數巡視安排了兩個月,一般都在一個月以上。時間安排越充分,巡視或者巡查才能越深入。雖說一家公立醫院沒有一個省一個市那么大,但是,仍需要保證巡查時間。
再比如說,巡查方式應該更多樣更靈活。雖然這輪巡查醫院的方式有很多種,如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列席會議等。但相比不斷創新的中央巡視工作,巡查醫院的方式似乎顯得常規。去年底,中央常規巡視轉向了專項巡視,創新出“點穴式”、“回訪式”等巡視方式。因此,這一輪巡查醫院,在常規巡查的同時,還可圍繞一件事、一個人、一個項目進行專項巡查。
更重要的是,中央巡視組發現、移交了很多重要的腐敗線索,讓很多“老虎”最終落馬。也希望這一輪巡查醫院能發現很多重大腐敗線索——不僅要發現醫院里的腐敗問題,還要發現衛生主管部門、藥企的腐敗問題。□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