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訊(朱唯釗)近日,商洛市柞水縣檢察院民行科干警與柞水縣法院執行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參與了柞水縣下梁鎮高垣村一起民事案件的執行工作,并對執行活動全程進行現場監督,保障了該案的順利合法執行,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據悉該起案件系一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柞水縣下梁鎮沙坪村吳某三人與高垣村第一村民小組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在合同到期后仍然占有土地拒不恢復原貌,原告起訴至柞水縣人民法院,法院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十五日后返還租賃土地并恢復原貌。判決生效后,被告遲遲不履行判決中的法定義務,經原告申請,柞水縣人民法院決定對本案強制執行。
7月7日上午8時,在檢察院干警與人大代表的監督下,法院執行人員在案件執行地拉起警戒線,張貼公告,對被執行財產進行了依法登記,并全程錄像,清理了租賃土地上的附屬物及堆放物,在履行了相關手續后,將搬走的財務返還給了被執行人吳某。
這次執行工作是在柞水縣檢察院、縣人大代表和鎮政府相關部門的共同見證下完成的,執行活動符合法定程序,既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使被執行人的財物得到了妥善處置。檢察機關通過對執行活動的現場監督,進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使執行過程更加透明公開,更加文明規范,增加了社會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