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城江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么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經法庭組織調解,韋家六兄妹獲得了肇事司機張某支付的補償款。
2013年11月29日,張某駕駛輕型廂式貨車超載行至九圩鎮三旺村時,遇到韋某推著自行車,由道路北側往南側橫過公路。突然,貨車左側車頭碰撞自行車右側后、向左側翻壓住韋某雙下肢,造成韋某死亡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認定張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韋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因韋某的六個子女與張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遂將張某告上法庭。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通過與雙方當事人溝通,雙方同意確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分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合計11萬元。扣除事故發生后張某已經支付的3萬元,余款8萬元張某自愿于收到調解書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韋家六兄妹,同時,韋家六兄妹出具諒解書,對張某表示諒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河池日報 岑榮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