鄆城一男子劉某利用偽造的虛假買賣合同、虛假購原料發票騙取銀行貸款200萬元,貸款到期后潛逃。近日,鄆城警方將從外地躲藏回來的劉某抓獲。目前,劉某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今年4月18日,鄆城縣某銀行業務部經理吳某到鄆城縣經偵大隊報案稱,2013年3月份,鄆城某加工企業經理劉某偽造虛假買賣合同,虛假購原料發票從銀行騙取貸款200萬,貸款到期后不知去向。
接案后,鄆城警方成立專案組,辦案民警經過調查走訪,確認劉某騙取銀行貸款屬實,并且已潛逃外地,隨后專案組對其網上追逃。9月21日,專案組民警經過縝密偵查,發現劉某已潛逃回鄆城,遂即組織偵查人員在一賓館將其抓獲。經審訊,劉某對偽造虛假買賣合同與虛假購原料發票從銀行騙取貸款200萬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2013年3月,劉某以購買化工原料為名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供了偽造的虛假買賣合同以及虛假購原料發票,由于劉某加工企業與化工企業有正常業務來往,以前也辦理過同樣貸款業務,銀行按規定批準了劉某貸款200萬元的申請。
貸款到期后,銀行向其催交貸款時發現劉某手機停機,企業已人去樓空,廠內部分資產已被轉移,而據某化工企業負責人反映劉某根本就沒從其廠購買化工原料。劉某到案后交待,其從銀行騙取的貸款下來后,錢款被其全部用于購買樓房及償還個人債務。 (記者 邢孟 通訊員 宋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