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柞水以城鄉低保制度為核心,以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為主要內容,與慈善事業相銜接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框架基本建立,建立健全了社會救助信息網絡動態監測管理系統,實現了社會救助工作網絡化管理。
一是最低保障水平不斷提升。低保制度覆蓋城鄉困難群眾,救助標準逐年增加,救助水平穩步提高。從2011年至今,城鎮低保人均月補差由2011年216元提高到2015年的298元,保障人口3000余人,農村低保人均月補差由2011年85元提高到2014年的140元,保障人口2萬余人。建立居民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機制、電價補貼機制,從2014年1月起,實行對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八類特困人員分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低保標準的20%-70%增發低保金,有效緩解了低保對象生活壓力,提高了保障水平。自2011年以來,累計發放城鄉低保金1.8億元。
二是救助托底保障成效顯著。城鄉醫療救助堅持以重病救助為主,把五保戶、城鄉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作為醫療救助的重點對象,逐步完善了以住院救助、門診救助、資助參合(參保)“三位一體”的救助機制,實施了“一站式”救助,有效與合療、醫保相銜接,提高救助工作的及時性和有效性。自2011年以來,累計發放城鄉醫療救助金2萬人次1600萬元。臨時救助堅持“救急、救難”的原則,對患危重病、子女教育、自然災害或遇突發性、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困難群眾提供有效救助,自2011年以來,共發放臨時救助金4500人次1100萬元,大學生救助款720人150萬元。通過救助有效發揮了調節社會利益、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確保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三是五保供養政策全面落實。建立健全五保金自然增長機制,五保供養標準由2011年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目前集中供養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養每人每年5500元。五年共發放五保供養金2000余人5000萬元;五保對象就醫全部納入合作醫療,合療報銷后,民政兜底,全額報銷,實報實銷。投資1200余萬元新建柞水縣中心敬老院和曹坪區域敬老院,全縣敬老院點達到15所,其中縣級敬老院1所,區域敬老院4所、鎮敬老院4所,村五保集中供養點6所。開展敬老院規范化建設和星級敬老院創建活動,投資300余萬元對敬老院內部設施進行更新,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敬老院建設檔次、服務質量、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營盤和杏坪區域敬老院2012年被省民政廳命名為三星級敬老院。
四是流乞人員救助及時有效。認真落實《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救助管理網絡體系,堅持“自愿求助,無償救助”的原則,重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合法權益,投資200萬元新建柞水縣救助站一所。自2011年以來,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3500余人次,發放救助金1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