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廣州市物價局發布通知,由于8月、10月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費價格指數月度同比漲幅超過4%,達到臨時價格補貼的發放條件,向低收入居民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8月、10月兩個月的臨時價格補貼。
據悉,經市政府批準,廣州市在今年9月啟動低收入居民臨時價格補貼與價格上漲聯動機制,并已發放5~7月三個月的臨時價格補貼。
根據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統計監測顯示,2014年8~10月份,廣州市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費價格指數月度同比分別上漲4.2%、3.1%和5.4%,其中8月、10月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費價格指數月度同比漲幅超過4%,達到臨時價格補貼的發放條件,廣州市將向低收入居民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8月、10月兩個月的臨時價格補貼。
本次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共計5824580元。其中低收入居民補貼資金共計4724400元。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補貼資金1100180元。
發放對象
2014年10月在冊的本市戶籍低收入居民(包括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五保、重點優撫對象、福利機構政府供養人員)和2014年8月、10月在冊的本地戶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發放標準
鑒于8月、10月低收入居民人均支出同比平均增加19.48元,8月、10月臨時價格補貼發放標準為:低收入居民每人每月20元,8月、10月兩個月一次性發放40元;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每人每月20元,按實際在冊月份發放。各類人員中如有交叉現象,不得重復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