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胡萌)9月15日,中原證券對此前中國證監會出具的反饋意見作出了回復,包括融資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分公司印章管理不規范整改情況、是否涉及房地產業務等內容。
據了解,今年4月,中原證券披露定增預案,擬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不超過70億元。其中,33億元發展資本中介業務,21億元發展投資與交易業務,8億元對境內外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
8月18日,中國證監會就此次中原證券A股定增提出了反饋意見。如今,中原證券就反饋意見所提出問題逐項進行了認真核查與討論,并作出了書面說明和解釋。
就此次融資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而言,中原證券表示,國內證券行業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行業集中度也不斷上升,公司將借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進一步夯實資本基礎,結合行業發展趨勢及自身實際,加大對各項業務的投入、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鞏固和提升行業地位和市場競爭力。同時,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后將進一步夯實資本實力,提升自身的抗風險能力,有利于募集資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原證券南陽分公司印章管理不規范相關事項備受市場關注,該事件也是證監會關注的重點內容之一。
2021年6月,網絡媒體報道稱數十名投資者與中原證券南陽分公司簽訂了《資產委托管理合同》,理財資金逾期無法兌付,涉及資金規模可能超過2億元。
據了解,該事件發生后,中原證券經自查發現,該《資產委托管理合同》并非公司銷售的產品,上述合同的簽署為公司員工楊青假借公司名義的個人行為,委托管理相關理財資金也均未流入公司賬戶,就上述事項,公司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相關責任人已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中原證券回應稱,已根據監管要求,針對印章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進行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河南證監局報送了整改報告。截至本回復出具之日,中原證券未收到河南證監局等證券監管機構就該問題的進一步問詢、立案或處罰;申請人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且公安機關已對楊青個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目前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是否涉及房地產業務?中原證券表示,自身及其控股、參股公司經營范圍均不涉及房地產相關業務,并承諾公司及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未來不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也不進行房地產開發業務投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將僅用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會用于房地產投資、開發、經營、銷售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