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9月16日電 (記者 韓帥南)“到2025年,云南省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左右,地下水國控點位V類水比例穩定在4.5%左右。”云南省生態環境廳二級巡視員周波16日如是表示。
土壤是構成生態系統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類社會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源,地下水是水資源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自然資源。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切實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糧食安全的重要內容。
周波在當日舉行的《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十三五”期間,云南省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農用地分類管理、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取得積極成效,地下水污染防治初見成效,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土壤污染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81.2%,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54個國家地下水環境質量考核點位水質基本保持穩定。
周波介紹,近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七廳委聯合印發《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深入分析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面臨的突出問題,按照新形勢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統籌謀劃全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全省開展“十四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據。
《規劃》提出,到2025年,云南省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局部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鞏固提升,地下水污染趨勢得到初步遏制。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雙源”(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點位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規劃》從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管能力等三個方面提出了13項重點任務,包括加強耕地污染源頭控制、防范工礦企業新增土壤污染、深入實施耕地分類管理、開展“雙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加強地下水污染風險防控、完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完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等。
周波稱,下一步,云南省將全面落實《規劃》要求,加強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聯動監管機制。加強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財政資金投入保障。嚴格監督考核,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