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琪)12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發布消息,為全面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預防恐怖融資及有關違法犯罪活動,規范社會組織反恐怖融資工作,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民政部對《社會組織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銀發〔2017〕261號文印發,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起草了《社會組織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修訂草案》),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8日。
對于《管理辦法》修改的必要性,央行發布的關于《修訂草案》的說明中指出,一是,落實國際標準修改的需要。《修訂草案》按照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國際組織新的標準要求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刪除了對社會組織的反洗錢要求,采取適當措施降低或減輕社會組織恐怖融資風險。二是,促進社會組織良性發展的需要。《管理辦法》發布以來,社會組織風險意識不斷提升,內部管理措施不斷完善。經評估,總體上我國社會組織恐怖融資風險處于較低水平。因此,我們按照風險為本方法,減少不必要的監管措施,進一步促進社會組織良性發展。
《修訂草案》共計18條,明確了社會組織的適用范圍、反恐怖融資監管措施及內部治理等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