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田鵬
為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發展,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13項針對性政策舉措。其中,《若干措施》提出,持續落實好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并購重組“綠色通道”政策。積極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上述兩項舉措,核心是精準破解民間資本在科技和基建兩大關鍵領域的堵點——前者解決科技民企研發高投入下融資慢、產業鏈整合滯后的難題,后者則旨在打通基建項目投資大、資金回籠周期長導致的資金沉淀困境,既為民間資本掃清“投不了、不敢投”的障礙,又能引導其投身創新驅動發展、基建市場化等國家戰略領域,還能撬動資本與產業深度融合,釋放民間投資活力。
切實提升融資效率
多年來,民營科技企業等主流民營主體多以技術研發為核心,長期高研發投入導致短期盈利薄弱,難以契合部分上市板塊的傳統盈利指標;加之其資產多為技術等無形資產、缺乏傳統抵押物,市場對其經營風險的評估更為嚴苛,不僅上市審核中易遇阻礙,融資時還面臨成本高、額度少的問題。
以科創板為例,據Wind資訊數據統計,自開板以來,截至目前,共有592家企業順利登陸,合計首發募集資金達9345.64億元。其中,民營企業有441家,占比達74.49%,合計首發募集資金達5394.54億元,占比57.72%。由此可見,民營上市公司在融資額占比上仍低于其數量占比,反映出民營科技企業在上市融資過程中或面臨估值較低、融資規模受限等問題。
業界認為,持續落實好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等問題,將通過精簡審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實提升民營企業的融資效率與融資規模。
對于民營企業而言,快速上市可快速募集研發資金,緩解核心技術研發的高投入壓力。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宋向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落實好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型企業的上市融資相關政策,本質是通過制度調整增強資本市場的適配彈性。這一舉措能讓資本市場跳出傳統盈利指標的單一評判框架,更好地匹配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類型科技創新企業的差異化融資需求,進而強化對民營企業的精準支持。
同時,宋向清表示,政策在為民營科技企業拓寬融資通道的過程中,能倒逼市場進一步優化整體環境,推動形成更健全的信息披露、風險管控機制。這不僅能助力民營企業規范發展,更能有效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實現企業發展與投資者利益的雙向共贏。
這些舉措的核心,在于提升資本市場民營企業質量,豐富科技板塊供給,引導資本向硬核科技傾斜,激活科技創新活力。中航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董忠云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通過“科技敘事”邏輯,市場逐步形成對科技企業的估值溢價,吸引更多機構投資者關注。而更多資本的注入,能助力民營科技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攻克更多關鍵核心技術,形成良性循環。
打通“退出+循環”通道
民間資本在基建領域的顧慮,更多集中在投資規模大、回收周期長帶來的資金沉淀風險。基建項目從建設到產生穩定收益,往往需要十幾年甚至數十年周期,而民間資本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更高,大量資金投入后長期無法回籠,不僅限制了資本再投資的能力,更讓不少民營企業對基建領域望而卻步。
此外,基建項目多涉及園區、支線交通等重資產,建成后資產變現渠道狹窄,進一步加劇了民間資本的投資顧慮,即便部分民企參與基建項目,也多因資金占用問題難以擴大投資規模。
《若干措施》提出的“積極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恰好擊中了這一核心堵點。基礎設施REITs的核心價值在于將流動性差的基建存量資產,轉化為可在資本市場交易的標準化產品,這相當于為民間資本搭建了一條便捷的“退出通道”,相關項目建成并產生穩定現金流,民間資本可通過出售資產份額快速回籠資金,擺脫資金長期沉淀的束縛。
更重要的是,這一舉措能推動民間基建投資形成“投資—建設—退出—再投資”的良性資金循環。
蘇商銀行特約研究員武澤偉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公募REITs產品主要有兩大優勢,從投資端來看,公募REITs往往具備高分紅的特點,這不僅增加了投資者的可投范圍,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投資者分享優質資產的收益,充分享受中國經濟高質量增長紅利;從融資端來看,有助于降低企業杠桿率,助力企業盤活存量資產,降低財務風險。同時,民間資本的市場化運作理念,還能倒逼基建項目提升運營效率和收益水平,進而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加入基建REITs市場,推動形成正向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