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經常在電視、網站等各種媒體上看到“瑞珠(聚乙烯醇滴眼液),不含防腐劑,不傷眼”的大量廣告宣傳,讓很多不明就里的消費者認為不含防腐劑的眼藥水就是安全的,不會對眼睛有任何傷害!事實果真如此嗎?
瑞珠滴眼液實際上就是聚乙烯醇滴眼液,瑞珠只是它的商標名稱。查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聚乙烯醇滴眼液說明書可知,在標準說明書上注意事項下第2點:“滴眼后若覺眼痛、視力模糊、眼部持續充血或刺激癥狀或病情加重,且持續時間超過72小時,應停止使用或向醫生咨詢”;第5點明確告知“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過敏體質(irritable the physique)一般是將容易發生過敏反應和過敏性疾病而又找不到發病原因的人,稱之為“過敏體質”。具有“過敏體質”的人可發生各種不同的過敏反應及過敏性疾病,如有的患濕疹、蕁麻疹、有的患過敏性哮喘,有的則對某些藥物特別敏感,可發生藥物性皮炎,甚至剝脫性皮炎。嚴重的過敏反應甚至是致命的!
瑞珠滴眼液主要成分聚乙烯醇屬高分子聚合物,是一種使用非常廣泛的化工原料,具有親水性和成膜性,黏度較大,滴入眼睛后易引起視力模糊,使閱讀、用電腦、開車帶來不便,尤其開車需注意安全。
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局令第27號)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任意擴大產品適應癥(功能主治)范圍、絕對化夸大藥品療效、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違法廣告,省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一經發現,應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暫停該藥品在轄區內的銷售,同時責令違法發布藥品廣告的企業在當地相應的媒體發布更正啟事。
瑞珠滴眼液是一款乙類otc藥品,可由患者自行在藥店購買,而生產廠家在宣傳時刻意隱瞞產品可能造成的嚴重不良反應將嚴重誤導消費者,這是對社會的極大不責任。藥品是關系到人的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作為藥品生產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更要注重社會責任,而不能置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于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