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網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住房物業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該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今后北京市除了經濟適用房之外的其他保障房和自住房的物業服務費均擬采用市場定價方式。物業企業的選聘將采用全市統一軟件搖號產生。
根據征求意見稿內容,今后市住建委將會同北京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建立一個承接保障房和自住房項目的物業服務優秀企業名錄,只有列入該名錄的物業服務企業才能承接北京市保障房和自住房的物業服務業務。征求意見稿還明確規定,必須滿足具備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含)以上資質;申請入圍前兩年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在信用信息系統無扣分記錄,物業服務活動中未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等條件的企業才能有資格列入該名錄。列入物業服務優秀企業名錄則意味著擁有了承接保障房和自住房物業服務業務的資格,但是征求意見稿也首次提出,物業企業的選聘將以搖號的方式從該名錄中產生。
其中,新建保障房和自住房項目,建設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前,可通過搖號方式從企業名錄中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物業服務企業;也可從企業名錄中直接確定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服務。已竣工交用的保障房和自住房項目,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后,不再與物業服務企業續簽合同的,業主大會也應通過搖號方式在企業名錄中選聘具備資質的物業企業。(記者 錢瑜 阿茹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