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起辦正常死亡證明增加村居委會和基層醫療機構環節
有人死后12小時才辦證 市衛計委民政局承認工作有疏漏
4月1日起,全省啟用統一的新版死亡醫學證明,在社區正常死亡的病例要辦死亡證明,需要先到村居委開證明,再由基層醫療機構簽發。由于這兩處并非24小時值班,新政實施一個多月來,在社區死亡后遭遇辦證難、遺體滯留家中或養老院的個案陸續發生。
昨天,市衛計委、市民政局相關部門聯合召開情況說明會,承諾安排相關部門24小時電話或在崗值班,不耽誤居民辦證。
廣州日報記者伍仞 通訊員穗衛宣
自省 基層落實有滯后 宣傳工作有疏漏
今年4月起,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安部門啟用全省統一印制的新版死亡醫學證明。對于在社區死亡的病例,原來一律由公安部門簽發,現在則分兩種情況:在社區非正常死亡,依然由公安司法部門檢驗鑒定、簽發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要到村居委開具證明,到戶籍地或現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簽發《死亡證》。
新流程實施一個多月以來,陸續有媒體、市民反映非工作時間的社區死亡病例“辦證難”,或者辦證間各環節不協調,死亡發生后多個小時未能辦證導致遺體滯留家中或養老院的案例。
“和以往相比,如今的程序確實要復雜一些。”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處長梅向陽表示,由于村居委會數量多,各區的落實情況不太統一,有的村居委不熟悉新流程、服務不到位,或是死亡證上一些專業的描述感覺難以填寫,加上村居委工作時間只是八小時,導致開證明有些滯后。市衛計委疾控處處長周端華介紹,在文件實施前,市衛計委在3月份舉辦了兩次培訓班,對全市出具死亡醫學證明的醫學機構進行培訓,也邀請了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參加,但實施初期落實到基層有滯后,存在落實行動快慢的問題,一些基層醫療機構沒有24小時值班。
兩部門也承認,在新流程實施前的宣傳工作上有所疏漏。媒體報道的一個在養老院死亡后12小時才辦到死亡證的個案,市衛計委了解后得知,老人4時去世,家屬6時多到場,8時到達社區醫院后才知道要先到居委會開證明。再回社區醫院已過了10時,11時開到證明。殯葬車數小時后到場。對此梅向陽表示,殯葬車到場接運遺體中間路途需要一定時間差,這個問題以往也存在。
承諾 相關部門24小時值班 隨到隨辦
市衛計委表示,針對死亡證明簽發流程調整初期出現的問題,市衛計委近期又再次召集會議協調衛生計生、民政、公安等三部門的工作。
市衛計委已向各區衛計局發出通知,要求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做好死亡證的出具工作,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已經逐步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人手無法安排的,也要安排電話值班,并向轄區居民公布聯系電話或值班電話,加強與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村居委、派出所等單位的聯系。有的區還要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為養老院上門講解辦證流程。周端華說,下一階段,市衛計委會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梅向陽也表示,已要求各村居委都安排人員24小時電話值班,“下一步打算再辦一次培訓。”
兩個部門都表示,國家和省的文件并沒有硬性規定從發現社區死亡病例到辦妥死亡證明的時間期限,但都要求村居委、基層醫療機構為居民隨到隨辦。“3月份我們的文件剛剛下發時,白云區金桂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已經張貼出辦事指引;4月份黃石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已經建立起值班制。但確實存在行動有快慢的情況。相信隨著時間推移、培訓到位,磨合期存在的問題可以解決。”
廣州每年
5萬多人身亡
市衛計委疾控處處長周端華介紹:近年廣州每年監測到的死亡病例有5萬多,而在家中、養老院、其他場所死亡的每年兩萬多例,占42%左右。平均每月2000余例,“平均到168個街道,大約是每個月11例左右”。
釋疑 不確定是正常死亡將聯絡公安部門
新實施的文件沒有規定居委工作人員、社區醫生必須上門檢查遺體,是否會出現辦證者故意隱瞞非正常死亡的情況呢?周端華表示,當醫療衛生機構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由家屬或知情人聯系當地公安部門判定死亡性質,公安部門判定為正常死亡后,由家屬聯系救治或調查的醫療衛生機構簽發《死亡證》,非正常死亡仍由公安司法部門簽發證明;家屬、知情人認為不能判斷是否正常死亡的,也應聯系公安部門判斷。
咨詢
電話
醫療機構
12320
公安部門
83341353
民政部門
87053456
社區內
正常死亡
家屬備齊本人和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死者戶籍。
現駐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居委(村委)證明。
到戶籍地或現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簽發《死亡證》。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會詢問家屬和知情人,對死因進行推斷,死因推斷需要家屬簽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