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不去旅游,被罰抄課文10篇,學校這樣很不合理。”近日,大朗的董女士感到有些氣憤。據董女士介紹,大朗水霖學校通知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秋游,女兒主動表示不去,沒想到學校稱如果不參加就要罰抄10篇課文。
昨日下午,大朗鎮水霖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沒有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需要到學校繼續上課,老師也會布置一些作業,但不是罰抄課文,可能有些家長誤會了。對此,東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可以組織學生外出進行校外實踐活動(春游和秋游等),但必須以家長和學生自愿為原則進行。
家長:女兒被罰抄10篇課文
昨日上午,董女士向記者反映,大朗鎮水霖學校有老師強迫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秋季旅游,不愿參加的學生就要被罰抄10篇語文課文,有的班級老師甚至叫學生罰抄單詞100行。
董女士介紹,上周,學校叫學生帶回來一張通知書稱要組織旅游,每個學生交200元。“我女兒因為每年都參加了旅游,都是玩玩過山車什么的,感覺沒有意思,所以不想參加了。”董女士稱,沒想到,上周五,女兒就說如果有學生不愿意參加旅游就要罰抄10篇課文。
董女士說:“旅游本來就是自愿的,作為學校這樣強逼學生感覺很不合理。”
學生:建議旅游的項目形式多些
昨日,記者來到大朗鎮水霖學校,據學校的學生反映,確實很多班級的老師要求學生去旅游,如果不去旅游就要罰抄作業,有的是罰抄語文課文,有的則是罰抄英語單詞。“學校這樣以罰抄作業的方式強逼我們旅游很不合理,而且還不讓我們告訴家長。”有學生表示。
有學生則建議,學校的春游和秋游的項目形式多一些,不要每次都是去游樂場之類的,不僅非常累,而且對自己也沒有什么提高。“我家里平時都會帶我去游樂場,學校再組織去意義不大。”六年級學生小張說,如果有一些探險、調查、社會服務類的活動就好一些。
回應:
學校:沒有強迫學生參加秋游
對此,大朗水霖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每年都會組織兩次社會實踐,春季一次,秋季一次,這次秋季社會實踐地點選在深圳的東部華僑城,時間為11月5日,每個學生要交200元費用。“學生都是自愿參加的,學校沒有強迫。”該負責人稱。
對于是否有要求學生罰抄課文一事,該負責人予以否認。該負責人稱,沒有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要留在學校上自習或者體育課,老師會給在學校自習的學生布置一些練習。學校可能會叫沒有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做作業,但沒有罰抄語文課文一事,可能是有些學生理解錯了,才會產生這樣的誤會。
市教育局:家長和學生可自行選擇
“學校可以組織學生外出進行校外實踐活動(春游和秋游等),但必須以家長和學生自愿為原則進行。”東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此外,學校還應以致家長信形式說明具體活動安排及收費構成,家長和學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該負責人介紹,《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明確,“小學、初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等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主要包括考察(調查)體驗類、社會服務與技能訓練類等。文/記者吳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