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冰通過非法登錄成都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查看大量學生資料,并下載了數萬條在校中小學生信息,后轉賣給張鵬獲利2萬余元;作為一家教育機構市場總監的張鵬,將買來的信息用于向學生家長發送廣告信息。近日,武侯法院判決李冰、張鵬均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據悉,這是成都市檢察機關受理的首例侵害中小學生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
侵入學籍系統
下載大量學生資料
31歲的李冰大學畢業,事發前做保險行業,“我知道客戶信息很重要?!?/p>
2012年10月,李冰設法打開了成都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網站,想獲取客戶資料發廣告短信賺錢。李冰交代,他試著用常見的名字登錄網站,并成功,登進了這個網站。隨后,李冰發現賬號的所有者是一所學校的老師,他可以看到這所學校的學生資料。隨后,李冰又發現了成都市教育系統內使用這個網站的工作人員的通訊錄,找到了相關人員的賬號,然后登了進去,“我可以看到全市小學生資料?!?/p>
李冰毫不猶豫下載了數萬條信息,這些信息包括學生姓名、所在學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和聯系電話等。
利用學生信息
給家長打電話或發廣告
后來,李冰通過網絡聯系到成都一家教育機構的市場總監張鵬,而張鵬主要負責該教育機構的對外宣傳及推廣,也就是要拓展學生補習業務?!拔矣匈Y料?!崩畋嬖V張鵬,他可以發短信給學生家長打他們教育機構的廣告或者直接把資料給張鵬。后來,張鵬分兩次給李冰打了2.6萬元,作為對價,他則獲得了成都市中小學生在校信息28萬多條。張鵬拿到這些學生資料后,一部分由他們公司直接打電話與這些學生或者家長聯系,還有一部分交給短信公司,并由短信公司給學生或其家長發短信。
張鵬在獲取這些信息時,李冰曾專門叮囑他不要把資料給其他人,李冰擔心范圍擴大之后會出事。但張鵬并沒有這么做。據另一名嫌疑人李武(另案處理)供述,他花3000元從張鵬那里購買了十萬多條公民個人信息。李武說,他是做廣告公司的,買到這些數據后再通過移動運營商“106”的通道,給這些學生家長手機號發短信,短信內容一般都是學校的招生信息及一些通知課程的安排。
法院判決構成犯罪
兩男子均獲刑6個月
今年年初,李冰和張鵬被抓,隨后以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武侯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武侯法院審理認為,李冰、張鵬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了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二人是共同犯罪,在實施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相當。因此,武侯法院判決李冰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張鵬也受到了同樣的判罰。
承辦檢察官指出,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齡、有效證件號碼、婚姻狀況、工作單位、學歷、履歷、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數據資料。對于盜竊或者以購買等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數量較大,或者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應當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文中人名系化名)(武檢 成都商報記者 王英占 實習生 朱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