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聯合國在華發布《可持續城市與社區評價標準導則》 新型城鎮化建設聚焦可持續
當下,發展中國家的城市化進程異常迅猛。據估計,2014~2050年,僅中國的城市人口就將增加2.9億,而且全球近一半的城市化將在中國發生。
為給中國及發展中國家城市和社區的可持續建設提供明確的目標和指引,7月13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與佳粹(中國)環境發展促進中心在京共同發布《可持續城市與社區評價標準導則》(以下簡稱SUC導則)。
聯合國副秘書長、聯合國環境署執行主任阿奇姆·施泰納在視頻致辭中表示,舊有模式的城市化進程加速了能源、產品及服務的消耗,造成很多負面問題。不僅在中國,全世界任何地方的城市化進程都不可能沿著舊有模式發展到21世紀末。
SUC導則的發布開啟了發展中國家可持續城市設計之門。SUC項目執行主任李響介紹說,未來三年,中國還將選擇三個城市和三個社區作為全球樣板進行試點,打造可持續城市與宜居花園社區,并希望將經驗推廣到所有發展中國家。
城市化進程加快藏隱憂
“城市化已然成為當今中國發展的新現象與大趨勢。”阿奇姆·施泰納表示,城市不但需要尋找新機遇,以容納不斷增長的人口,而且還需為增長人口創造就業機會,以成為新一代中產階級;歸根結底,人們想要尋求資源高效型城市發展的動機,推動了中國城市的大規模擴張。
然而,不斷擴張的城市雖然在許多方面改善了數億人民的生計,但沿用過去粗放的經濟發展方式,也將付出巨大的環保代價。
澳大利亞科學院院士、聯合國環境署國際顧問迪奧·普拉賽德給出一組數據:根據世界觀察研究所調查,大概40%的能源消耗于建筑的建造和使用過程;地球上約0.003%的水是可供人類使用的淡水,建筑則耗費了16%的淡水資源。
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可持續生活方式、城市和工業處負責人阿拉伯·霍巴拉看來,全球80%的GDP發生在城市創造方面,如果居民改變行為模式,可節水30%;通過減少投資,可節能30%~50%。但這尚未得到多數利益相關方的關注。
阿奇姆·施泰納指出,碳排放、各種污染和垃圾管理等都已經成為當下城市建設必須解決的嚴峻問題。
“毫無疑問,城市化是各國發展的必然階段,是大好事。但城市化必然帶來諸如交通、能源、環境污染及就業、醫療、衛生等問題,如果處理不當,這樣的城市化必然是不可持續的,甚至是災難性的。”聯合國原副秘書長、SUC名譽理事長沙祖康直言不諱。
可持續性成考量標準
城市是國家經濟增長的引擎,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也將是未來發展趨勢,但這也給城市的決策者帶來挑戰。
沙祖康稱,發展中國家頭上頂著“三座”大山,背上扛著“三大”包袱。“經濟要發展、社會要發展、環境要保護,這三座大山搬走哪座都不容易。而要搞可持續發展,一要資金、二要技術、三要能力,這三大包袱一個也不輕。”
實際上,從2015年開始,中國政府就把“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提升到史無前例的高度。今年一月,中國新《環境保護法》開始實施;三月,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將“綠色化”上升為國家戰略;五月,中央又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綠色化”和“國際化”成為新時期中國經濟發展轉型的方向和剛性要求。
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走可持續的城鎮化道路卻缺乏相關經驗。對此,沙祖康認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為中國和廣大發展中國家制訂并發布SUC導則,是一項史無前例的開創性工作。
“可持續的城鎮化,不能沒有一套可持續發展的標準。”沙祖康說,“很顯然,SUC項目以及標準導則的發布,完全契合中國政府的政策精神。因為,SUC要干的,就是如何踐行‘綠色化’和‘國際化’兩件事。”
阿奇姆·施泰納同時表示,中國提出的生態文明建設和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理念,與環境署呼吁的“脫鉤”理念不謀而合——既要滿足人們追求高品質的生活與服務,在獲得能源、交通便利及糧食安全的同時,又不再延續人類社會在過去200多年間已慣用的高碳排放的消耗能源模式。
據李響介紹,SUC項目包含四大部分:編制一個標準、搭建一個國際通路平臺、組建一支國際專家與執行團隊、建出三個城市與三個社區樣板。而作為當前可持續發展領域的一個全新高起點的國際化評價體系,SUC導則高度契合了中國關于“綠色化”和“國際化”的要求,符合時下中國地方城市和社區的迫切需求。其后,SUC項目的實施及樣板城市與社區的選擇與建設試點,也正是致力于以標準導入為契機解決地方可持續建設實際問題的一個實效行動。
中國綠色建筑委員會主任、住建部科技委委員王有為表示,SUC導則明確了實現城市和社區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目標和原則,通過對比我國綠色城區標準、綠色建筑標準、低碳社區標準,SUC的各項指標體系的設定科學、合理、全面,將對全球發展中國家起到切實指導作用。
還需因地制宜
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規矩、有標準,但在沙祖康看來,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規矩和標準。各國國情不同,SUC導則只是起到指導作用,并不強制執行相同的標準。
“發展中國家的國情千差萬別,對中國而言,各個城市和地區的情況也不盡相同。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相比,有自己不同的發展階段、發展水平和特有歷史與文化,不可能按照發達國家標準來進行自身的城市與社區建設。”沙祖康認為,任何標準和模式只能是指導性的,不應該也不可能是強制性的。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應當參照某一標準和模式,結合本國、本地區的具體情況,量身定制自己的標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將這一標準落到實處上,發揮最大效益。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員康艷兵也表示,中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階段,中國城市的社區發展的水平和模式千差萬別,因此,SUC導則的細節既要結合發達國家的經驗,還應該結合中國國情,因地制宜。另外,來自福建等地的相關負責人還表示,SUC導則還應該與國家強制性標準相銜接,推動導則在中國落地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