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也并不覺得把《冰雪奇緣》娃娃早幾秒鐘送到顧客手里,是一件值得為之奮斗終生的事情,但我認為,在杰夫·貝佐斯和亞馬遜其他高管看來,他們所做的事具有革命性意義。他們將亞馬遜看成一種完全不同的零售商,一家更加高效、更關注顧客的數據型零售商。他們對亞馬遜事業的狂熱,和喬布斯對iPhone圖標和配色方案的狂熱并無二致。
不管什么時候,如果你的公司不僅想要快速增長,做現有行業的攪局者,同時還想從根本上重新創造某種事物,那么你就必須得有狂熱的行為。《紐約時報》描述的那些內容不會讓任何一個曾在華爾街工作過的人感到驚訝,也不會讓任何一個曾在某個競爭高度激烈的行業里工作過的人感到驚訝。
這不是在為《紐約時報》中報道的任何行為做辯解。(如《紐約時報》稱亞馬遜未對懷孕和患癌的員工給予應有待遇,對亞馬遜對待倉庫工人的一些做法也給予了批評。)我只是認為,有關亞馬遜的企業文化的故事,要比《紐約時報》的那種“亞馬遜是邪惡王國”的敘事筆法復雜得多。
-------------帶你回到20年前的亞馬遜的分割線--------------
1994年,西雅圖一家“資金雄厚的初創公司”通過一則網絡招聘廣告尋找“極有才華的開發人員,以共創互聯網商務的先河。”熟悉網絡服務器、網站和HTML語言“更佳,但并非必要條件。”成功的候選者將得到“有才華、有干勁、熱情、有趣的同事”。薪酬包括“有意義的股權”。
有興趣的求職者可以將簡歷和求職信直接發送給CEO兼創始人杰夫·貝佐斯。
過去二十年,亞馬遜徹底顛覆了商業世界,成為電子商務巨頭,年收入超過880億美元。而在1995年7月15日,貝佐斯創建的只是一家在線書店,辦公地便是他的車庫。當時網站幾乎沒有任何庫存;根據客戶需求向經銷商購買圖書。網站賣出的第一本書是:《流體概念與創造性類比:計算機思維機制模型》。
公司第一位員工謝爾·卡普漢在接受GeekWire采訪時表示,即便貝佐斯也沒有想到公司會發展到如此大的規模。亞馬遜早期員工喬納森·柯契摩爾對《財富》雜志表示:“初期團隊的唯一使命是,讓全世界每一個人都能買到想要的圖書。”隨著公司開始出售女性時裝、Kindle和其他電子產品,公司的使命也發生了變化。如今,公司投資電視劇和電影,是云計算領域的重要力量,計劃提供本地服務的在線市場,并且率先嘗試用無人機配送商品。
亞馬遜的野心或許是其他任何公司都難以企及的。亞馬遜提交上市文件時,其1995年的銷售額為51.1萬美元。1996年便達到了1570萬美元。在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季度中,公司的銷售額達到227億美元,凈損失5700萬美元,這相當于1996年總收入的四倍。
如今,亞馬遜已經成為一個龐然大物,它是美國最受尊敬的公司之一,但與此同時也備受批評。有人將亞馬遜形容為不遵守規則的競爭對手,并且有相當繁重的工作環境。
但20年前,亞馬遜剛剛起步,正在努力站穩腳跟。以下是早期加入(和退出)的員工對當時工作情景的一些回憶。
經過其他人的勸說,杰夫·貝佐斯才最終放棄將公司命名為“Relentless”
貝佐斯為公司選用的第一個名稱是Cadabra,即Abracadabra(魔咒)一詞的縮寫。卡普漢對GeekWire表示,有一個問題:人們常常將這個詞聽成“cadaver”(尸體),這至少會令人感到不愉快。后來貝佐斯打算重新命名為“Relentless”,意指一心一意滿足客戶的期望。卡普漢表示:“經過一番說服他才相信,不見得每個人都會正確理解這個詞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