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7日電(記者 馬麗)備受關注的2014年6月“兩院院士大會”修訂章程后的首次院士增選今天塵埃落定。70位候選人新當選工程院院士。
據了解,此次院士增選工作歷時將近一年。今年1月,中國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選工作正式啟動,通過中國科協組織學術團體提名和院士提名兩條途徑,共提名了521名有效候選人。6月8-13日,召開了院士增選第一輪評審會議,從521位有效候選人中產生了203位進入第二輪評審。第一輪評審會議結束后,該院委托進入第二輪評審候選人的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材料進行了公示,并集中受理和認真處理了對候選人的投訴。10月下旬,召開院士增選第二輪評審會議,經過各學部初選和全體院士終選等程序,共選舉產生了70位新當選院士。
本次增選后,中國工程院院士總數達到852人(其中資深院士322人),院士隊伍的學科覆蓋更趨全面,地區分布更加廣泛,被認為更有利于發揮院士的群體作用,推動我國工程技術的發展和激勵優秀人才的成長。
中國工程院經過12次院士選舉,對院士增選制度不斷進行改革完善。在本次院士增選中,該院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改進完善院士制度的要求,實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例如:改革候選人提名途徑,取消了國務院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大型企業等“歸口遴選部門”的提名途徑,僅保留院士提名和學術團體提名兩種途徑;完善院士增選機制,增加了全體院士終選環節;調整了候選人年齡、身份等規定;完善了候選人材料公示和投訴調查機制;加大了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等。
從兩院建立起,院士制度就在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不斷完善。中國工程院成立于1994年。根據中國工程科技發展和工程院及院士隊伍建設的實際需求,《中國工程院章程》在1995年、1998年、2000年和2008年經過四次修訂,分別就中國工程院的定位和職能、院士標準和條件、院士候選人提名、院士退出程序,以及院士大會、主席團、學部和專門委員會設立等內容進行了修改、補充完善,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國工程院特點和發展要求和比較成熟的章程。
去年6月,中國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會表決通過了《中國工程院章程》修訂案,從提名途徑、遴選機制、退出機制三個方面對原章程進行了改進。一、新章程規定,院士候選人可通過兩種途徑提名。一是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選人;二是中國工程院委托有關學術團體,按規定程序推薦并經遴選,提名候選人。二、新章程規定,各學部初選結果經主席團審議并確定終選候選人名單后,提交全院全體應投票院士進行投票終選。終選采取等額選舉,獲得有效票半數以上贊成的候選人當選。三、新章程增加了勸退的規定,當院士的個人行為違反科學道德或品行不端,嚴重影響院士群體和工程院聲譽時,應勸其放棄院士稱號。這一規定有利于完善院士退出機制,進一步強化院士的科學道德責任,加強院士隊伍建設。
中國工程院表示,今后將繼續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改進完善院士制度的要求,突出學術導向,堅持院士的標準和條件,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不斷優化院士隊伍的學科、年齡等結構,將更多符合條件的中青年工程科技人才吸收到院士隊伍中來,為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促進我國工程科技事業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