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近日政策信息密集,繼廣東國企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后,記者了解到,《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創新的意見》(下稱《意見》)已正式出臺,其中明確,將繼續推動國有資本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聚集,有序退出不具備競爭優勢、無法有效發揮國有資本作用的行業和領域;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等內容。
非特定功能性企業積極引入社會資本
《意見》提出,將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繼續推動國有資本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聚集,有序退出不具備競爭優勢、無法有效發揮國有資本作用的行業和領域,支持國有企業參與全球中高端競爭,培育和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產業。
在堅持“公平競爭原則”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增強國有資本放大功能”,成為《意見》中改革創新重頭戲。
除特定功能性企業保持國有獨資外,其他國有企業要積極引入社會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保持優勢產業領域的競爭性企業國有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其他競爭性企業和新培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國有資本股權比例不設下限;保持公益性企業國有絕對控股,在行業監管、政府購買服務等措施落實到位的情況下,擇機探索推進產權多元化,優先引進同行業技術和管理水平高、國際或國內知名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
與此前征求意見稿相比,《意見》增加了“意向合作方的選擇應對各類社會資本一視同仁,不得對非公有資本單獨設置附加條件”等內容。
競爭性企業連續3年新增虧損“老總”或降職
根據《意見》,珠海將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建立與分類管理、選任方式相匹配的差異化薪酬分配制度和職業經理人市場化薪酬協商機制。
《意見》還制定“獎懲分明”的操作細則:競爭性企業在扣除非經營性收益后的凈利潤連續三年增長,年平均增長率超過30%,且有經營性現金流保障的,可給予經營管理和業務骨干團隊數額不超過三年新增凈利潤30%的獎勵。但若因非政策性或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業連續三年新增虧損,或連續三年未完成考核目標,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予以調整崗位或降職,并扣發企業負責人三年長效風險金。
公益性企業擬設國有股東“金股”制
《意見》指出,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資監管。對公益性企業探索建立國有股東“金股”機制,對特定事項行使否決權。而為了規范國有企業投資行為,珠海將完善投資項目后評價機制,項目達產后三年內平均收益未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收益指標90%的,實行經濟責任回溯追究。
同時,珠海將加快土地、政府物業、基礎設施、開發權、經營權、使用權等可經營性城市公共資源注入國有企業,并通過利息減免、債權轉股權等方式統籌解決國有企業對政府相關部門的歷史負債問題。
到2017年末,珠海力爭打造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一流國有企業:打造1家世界500強企業,躋身世界一流先進制造業;打造1—3家中國500強企業,推動珠海市產業、金融和城市運營協調發展;新增一批上市公司等等。 (記者/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