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惠州機場復航日期的臨近,有關部門制定了《惠州軍民合用機場凈空及安全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惠州市交通局航鐵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該規定之前已經征求了有關單位的意見并進行了完善,目前向社會征求意見,市民可向該辦反饋。按計劃,本月內將進行校飛試飛工作,明年2月復航。
機場凈空保護區域是指為保護航空器起飛、飛行和降落安全,根據軍民用機場凈空障礙物限制面等有關要求劃定的空間范圍。根據軍隊凈空管理有關規定,機場凈空區是指以跑道兩端向外各延伸20.1公里、以跑道中心線兩側向外各延伸13.2公里的區域。
根據《惠州軍民合用機場凈空及安全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任何在惠州市轄區內,在凈空區外高于機場標高350米的建筑物、構筑物建設,以及凈空區內所有高層建筑物、構筑物的建設均應函告惠州機場軍方、民航相應主管部門。符合凈空管理規定的由其復函同意建設,如突破以上規定的應由機場主管部門向其上一級有管理權限的業務部門上報,由上級部門確認是否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修建建筑物或設施,必須報所在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
為保障飛行安全,有多項行為在機場凈空區內受到禁止,如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建筑物;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鴿子等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風箏、孔明燈和其他升空物體,以及其他幾類行為。該規定還對凈空區內設置高壓輸電塔、無線電使用管理,以及機場設施保護等方面做出要求。(記者 劉光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