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3日),成都晚報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獲悉,新年伊始,成都市人民政府出臺1號文件,旨在大力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積極鼓勵引導社會投資。據悉,本次改革包括全面精減下放投資審批事項,鼓勵引導社會投資,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大力拓展融資方式,創新投資服務機制,完善制度體系建設等多個方面,系成都市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在經濟工作領域的創新之舉,意味著廣大投資者將享有更多自主權,面臨更好發展機遇。
五年規劃 投融資體制改革藍圖
“投融資體制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和政府體制創新的核心內容。”成都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的《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接下來成都的投融資體制改革繪出了藍圖。據悉,《實施意見》分別從加快簡政放權、鼓勵社會投資、規范政府投資、優化投融資服務、創新融資方式和完善制度體系建設六大方面共十一條進行了明確。
《實施意見》提出,未來5年的改革總體思路是: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進一步開放社會投資領域,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創新投資服務體系。
“寬進嚴管” 積極引導社會投資
減少投資審批事項,是成都市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邁出的關鍵步伐。《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強化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投資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在加快推進網上備案的同時,備案類項目將試行業主承諾制和失信黑名單制,逐步實現“寬進嚴管”的治理模式。
同時,積極引導社會投資則是《實施意見》的一大亮點。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進入更多行業和領域的建設運營,包括交通、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戶區改造等。鼓勵項目投融資模式多元化,引導民間資金采取產權轉讓、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此外,《實施意見》還首次提出,逐步建立政府投資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失誤、違規實施、監管不力等行為,將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少設“路障”多設“路標” 為投資領域引來“活水”
少設“路障”,多設“路標”是《實施意見》的重要原則,審批事項的“減”和“放”,將為投資領域引來“活水”。《實施意見》著重強調,強化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對投資項目的指導和約束,重點發揮“裁判員”的引導作用,優化并聯審批流程提高政務中心直辦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成都市將探索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制度,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民間資本非盈利性項目,可按照規定以劃撥方式供應土地。
融資方式的拓展離不開各類投融資平臺的搭建,《實施意見》明確:支持市級投融資平臺與政策性金融機構開展新型城鎮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融資合作,設立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探索預算資金、政策性貸款等財政性資金通過資本金注入、貸款貼息、財政補貼等多種方式,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領域建設。
據了解,接下來,成都市還將整合全市投資數據,建立統計監測、分析和風險預警系統,并定期對外發布有關信息,促進投資結構優化和投資效益提升。通過“大數據”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存量、運行態勢和風險監測。記者 張婷